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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wz_198613 2021/3/5 文件大小:34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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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知识回顾:
建设工程安全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建筑法》、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条例》。
思考、讨论题1: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由谁负责?
请发表你的观点、依据。
受损害人提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建设单位律师辩称:建筑物的所有权人应该持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产权证书。在该案件中,工地的在建项目为建筑半成品,施工单位还未把该建筑物移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也并未取得建筑物产权证书。因此在法律意义上讲,该在建工程的所有权人还不是建设单位。因此建设单位不应对此伤害负责。
注意:举证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属于特殊的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确定举证责任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还应注意相关法条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常见案例:
阳台上搁置物(如花盆)落下,砸伤路人,由谁承担责任?
室外空调机脱落砸伤路人,谁承担责任?
如果施工区内有(禁止入内,施工重地)标识,行人进入被砸伤,怎么处理?
新闻案例:
某居民擅自变更阳台设计,施工时突然整个阳台坍塌,楼下住户恰恰在阳台上被砸伤,谁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对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做了怎样的规定?
现场的安全由谁来负责?
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由谁来负责?
思考题2:
起重吊的吊钩竟突然“变形”,没有任何防备,模板从拉直的吊钩上坠落砸伤工人,由谁负责?
处理意见参考:
构成工伤,一般应由用工单位(施工单位)按照当地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付,包括医药费、误工费、陪护费、营养费、伤残补助费等。
若用工单位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受益人还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给付。
若果造成伤亡损失严重,需要调查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是否尽到安全责任。还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5 章 建筑法法律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