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化妆品生产用水标准 [化妆品检验标准]
七分妆企业成品检验QA程序
一、检验程序
1 检验重量
使用电子称称净重 2 检验外观
产品外观实施瓶瓶全检,查看包装外表是否有脏点、污点、缺点 3 化妆品标签
标签是否贴错/反/漏,标签是否有色差 4 抽样
抽样数量为5‟,抽样检验为微生物查验 5 留样
检验合格后每批产品留样数量应足够两次检验,而且在使用期内不得转移。
二、微检基础点
1 范围
本规范要求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本规范适合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留、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 天平。 高压灭菌器。 振荡器。 三角瓶。 玻璃珠。 玻璃棒。 刻度吸管。 研钵。 均质器。 恒温水浴箱。
采样用具:不锈钢勺,剪刀,开罐器等。
3 培养基和试剂 生理盐水 成份:氯化钠 蒸馏水加至
1000 mL
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90mL,高压灭菌。
SCDLP液体培养基 成份: 酪蛋白胨 大豆蛋白胨 氯化钠 磷酸氢二钾 葡萄糖 卵磷脂 吐温80 蒸馏水
17g 3g 5g 1g 7g 1000mL
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许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和其它成份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分装,高压灭菌。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足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替代。 灭菌液体石蜡。 灭菌吐温80。
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
所采集的样品,应含有代表性,通常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对应数量的包装单位。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应适量增加,其总量应大于16g。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进口产品应为市售包装。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预防样品被污染。
接到样品后,应立刻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立即检验。如不能立即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若只有一份样品而同时需做多个分析,如微生物、毒理、化学等,应先做微生物检验,再将剩下样品做其它分析。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预防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采样用具、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对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要求进行。
5 供检样品的制备 液体样品
水溶性的液体样品,量取10mL加到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混匀后,制成1:10检液。 油性液体样品,取样品10mL,先加5mL灭菌液体石蜡混匀,再加10mL灭菌的吐温80,在40℃~44℃水浴中振荡混合10min,加入灭菌的生理盐水75mL,在40℃~44℃水浴中乳化,制成1:10的悬液。 膏、霜、乳剂半固体状样品
亲水性的样品,称取10g,加到装有玻璃珠及90mL灭菌生理盐水的三角瓶中,充足振荡混匀,静置15min。取其上清液作为1:10的检液。
疏水性样品,称取10g,放到灭菌的研钵中,加10mL灭菌液体石蜡,研磨成粘稠状,再加入10mL灭菌吐温80,研磨待溶解后,加70mL灭菌生理盐水,在40℃~44℃水浴中充足混合,制成1:10检液。
固体样品,称取10g,加到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充足振荡混匀,使其分散混悬,静置后,取上清液作为1:10的检液。
如有均质器,上述水溶性膏、霜、粉剂等,可称10g样品加入90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1min~2min;疏水性膏、霜及眉笔、口红等,称10g样品,加10mL灭菌液体石蜡,10mL灭菌吐温80,70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3min~5min。
三、菌落总数
Aerobic Bacterial Count
1 范围
本规范要求了化妆品中菌落总数的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合用于化妆品菌落总数的测定。 2 定义
本规范采取下列定义
菌落总数是指化妆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1g检样中所含菌落的总数。所得结果只包含一群本方法要求的条件下生长的嗜中温的需氧性菌落总数。
测定菌落总数便于判明样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是对样品进行卫生学总评价的综合依据。
3 仪器和设备 三角瓶。 量筒。
pH计或精密pH试纸。 高压灭茵器。 试管。
平皿: 直径9cm。
刻度吸管: 10mL、2mL、1mL。 酒精灯。 恒温培养箱。 放大镜。
4 培养基和试剂
生理盐水:见总则中。 卵磷脂、吐温80—营养琼脂培养基 成份: 蛋白胨 牛肉膏 氯化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