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摘要本文主要研究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试图结合对各国信息披露及民事责任制度理论和实证的考察,研究我国证券法规中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的现状及缺陷,并从实体和程序的角度为强化我国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完善我国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机制,确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出建议。本文分为三章。第一章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认定。在证券市场上,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构成虚假陈述。按照行为方式的不同,虚假陈述可以分为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和不正当披露这四类。在信息披露中,确定信息的重大性标准是各国立法和实践中的难题。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预测性信息的披露。我国的预测性信息分为自愿性的盈利预测和强制性的公司发展规划。第二章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实体救济。本章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虚假陈述的实体救济。第一,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性质。虽然在存在合同的情况下,虚假陈述是一种合同责任,但在大多数场合下,对虚假陈述承担民事责任的性质,应以承担侵权责任更为妥当。第二,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虚假陈述行为、主观过错、损害后果、虚假陈述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第三,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方式。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方式有撤销合同和赔偿损失两种形式。第三章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诉讼实现机制。本章针对现有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机制中的管辖、诉讼方式、前置程序、原告和被告的关键词: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诉讼机制确定等进行了剖析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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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固观嗍#学生签名:乡厅身熏陈学生签名:柳辉东日期:奠一,轭独创性说明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已经发表或撰写的研究成果,也不包括为获得湖南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所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导师签名本人完全了解湖南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者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C艿穆畚脑诮饷芎笥ψ袷卮斯娑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言引年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开业,标志着绝迹了半个多世纪的证券市场又重新回到中国大陆的土地上。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证券市场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者和主导者,其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日益突显⋯。,筹资金额谠#蹲收呖;韧蚧АV泄闹と谐〔仅发挥了巨大的筹资功能,还在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增进社会的稳定和活力等方面也显示了独特的功效。但是不可讳言,中国证券市场也还存在很多黑洞,其中,大量存在的虚假陈述就是一个相当典型的例子,它沉重地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破坏了证券市场的秩序,给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其中缘由固然种种,但是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不被重视及其民事赔偿机制的不健全自是难辞其咎。我国证券民事赔偿经历过一段曲折发展的前进之路。年掳洳嫉摹豆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韵录虺啤豆善碧趵、年掳洳嫉《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年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韵录虺啤豆痉ā、年率┬械摹吨とā贰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和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年瞻洳嫉摹豆赜谑芾碇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韵录虺啤锻知》月瞻洳嫉摹豆赜谏罄碇と谐∫蛐榧俪率鲆⒌拿袷屡偿案件的若干规定》韵录虺啤豆娑ā都规定了证券发行人及有关主体违《通知》颁布前,法律法规中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者的打击偏重于刑事制裁和行政处罚,忽视了要求违法违规者的民事赔偿和民事责任的承担,从而使投资者在遭遇证券欺诈后无法运用民事诉讼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使有投资者起诉的,也被判决败诉或驳回起诉。稍后,颁布后,涉及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案件受理难的情况得到了改变,由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得到司法救济。已经有家上市公司被投资者起诉,有嗥鸢讣直鹞8鞯家法院所受理。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孕》,规定了涉及证券欺诈纠纷的案由,但由于审理准备不足,遇到案件时只能“暂不予受理”。《通知》《规
定》的颁布和实施,更是鼓舞了投资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信心。它标志着涉及虚假陈述的证券民事赔偿制度得到健全并逐渐走向法治,民事赔偿将与行政处罚、刑事制裁一起成为惩治证券欺诈行为的重要手段,证券欺诈行为有可能在今后得到真正的遏制。然而,是不是就此可以认为,证券市场的虚假陈述者必然束手就擒,投资者的民事赔偿诉讼之路自此便是阳光大道褂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