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总 则
    1.0.1 为规范石油行业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管道(简称玻璃钢管道,下同)的施工及验收方法,提高施工技术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输送介质为液体和气液混合体的埋地和地面敷设及架空安装玻璃钢管道的施工及验收。
1,0.3 玻璃钢管道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爆、环境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1.0.4 玻璃钢管道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对已有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的管道附属构筑物工程、穿越工程和沟壁支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以及在特殊地区的施工,尚应执行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3 施工的前期准备
    3.1 技术准备
3.1.1 施工单位必须取得设计部门提供的设计文件。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参加设计会审,并自行再次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由设计部门做设计交底,掌握设计要求。设计文件审查和设计交底应结合现场勘察进行,当发现设计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时,应及时向设计部门提出变更设计的要求。
3.1.2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明确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制定技术和质量保证措施或专门的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应报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
3.1.3 按要求准备好现场用质量记录表格。
3.2 现场勘察和放线
3.2.1 根据设计图样,施工单位应组织现场勘察,详细了解和掌握管道通过地区的环境条件和土壤条件。
3.2.2 根据施工图样,由施工单位进行测量放线,打管道轴线及两侧定位控制桩,在控制桩上标明桩号、里程和高程。控制桩应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应及时校核。
3.3 施工用原材料及工具准备
3.3.1 施工用管子及管什必须按设计要求订货。订货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执行标准、所需产品的规格及类型和数量、树脂类别、管端加工要求、包装要求、供货时间、应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验收等内容。
3.3.2 管子及管件等主材和配套材料密封橡胶圈、法兰、阀门等,应于开工前组织拉运至施工现场。提货拉运时,必须按合同约定内容进行验收,并查验产品合格证和按合同约定标准规定检验项目进行检验的出厂检验报告。当管子及管件用于生活饮用水时应查验其是否具有国家法定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凡不符合质量要求、无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无卫生许可证的应拒收拒提。管子装卸、拉运与存放应符合本规范5.1至5.3各条的规定。橡胶圈存放应防晒、防冻,远离热源,并不得与油脂类和有机溶剂接触。法兰、阀门等应防晒、防水、防锈蚀。
3.3.3 现场管道连接施工用粘结材料,包括玻璃纤维纱、短切毡、玻璃丝布等增强材料和基体材料树脂、固化剂、促进剂、抗老化剂,以及各种胶泥等,应由
玻璃钢管制造厂—家提供,并与管道制造所用各种材料相一致,施工单位应于开工前备齐,并应陆续运至现场分类妥善存放在无阳光直射的阴凉、干燥处。
3.3.4 现场专用安装施工工具应于施工前备齐并保持完好。
3.4 施工管理及操作人员准备
3.4.1 现场安装施工各类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满足施工需要,于开工前组织就绪,明确职责、权限。
3.4.2 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专业监理、质检员、工长等各类管理人员和各类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3.5 管子及其配件的现场检查
3.5.1 对运至现场的玻璃钢管子及管件必须逐根、逐件进行以下各项复验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1 玻璃钢管子及管件的各部尺寸应符合设计和合同约定标准的规定。
2 玻璃钢管子的外部、内部和两端以及螺纹等应完好,无破损及硬伤。
3 O型橡胶圈密封承插式连接管与密封圈接触的承口内、插口外所有表面应平滑,不得有裂纹、断口或对连接面的使用性能不利的其它缺陷。O型圈槽的台阶及端面不应有分层,必须粘合一台。
3.5.2 密封橡胶圈质量应符合以下各项要求,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1 密封橡胶圈严禁使用再生胶。用于带油、气的管道,其胶圈材质应具有耐油性。
2 橡胶圈外观应完好,无接头,表面不得有裂纹、杂质和气泡。
3 橡胶圈的规格、各部尺寸应符合所用管道圈槽加工尺寸要求,直径截面误差不得超过±0.5mm,环径误差不得超过±10mm
4 橡胶圈的物理力学性能一般应符合以下要求,但不同使用条件的管道,其性能指标可另定,以保证密封、无渗漏为准。
硬度(邵氏A)45—55;
拉伸强度大于16MPa;
伸长率大于500%;
永久变形小于20%;
老化系数0.8(70℃/44h)。
3.5.3 玻璃钢法兰密封面应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