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蠡测县级行政区域的合理规模——以四川省县级行政区域为例我国的县级行政区域与其它不同级别的行政区域相比最具典型意义:一是数量最多,截至 2000 年底,达 2861 个;二是历史悠久,最早的行政区域可上溯到3000 余年;三是种类较多,有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等 8种;四是承上启下,处于地级行政区域与乡级行政区域之间,为重要的中间环节;五是参差不齐,其人口数量、地域面积、民族构成、管理幅度等无一定之规。面对这些形态各异、规模不一的县级行政区域,怎样确定它们的合理规模,然后实施设立、撤销或者划分等项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时至今日有关部门仍未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来,甚至权作内部参考的标准亦告阙如。基于此,考虑到四川省既是人口大省(人口数量居河南、山东、广东之后,列全国第四位),也是地域大省(辖域面积居新疆、西藏、内蒙古、青海之后,列全国第五位),其所辖县级行政区域数量众多、种类多样、规模迥异、条件万端,与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的县级行政区域相比最具代表性,因而有必要以四川省县级行政区域的情况为蓝本,对县级行政区域的适度规模问题进行恺切透理地研究。下面,笔者就谈点个人的藜藿之见。一、县级行政区域单项因素剖析众所周知,行政区域是由三个要素共同构成的:一是行政区域的国土面积;二是行政区域内的人口数量;三是为管辖该行政区域而设立的政权管理机构。显然,县级行政区域的合理规模,切入点应当是行政区域的面积和辖域范围内的人口,以及与此相关的管理幅度等。需要说明的是,为使统计、分析更加合理、科学、准确、有效,笔者将自治州管辖的县亦列入民族自治地方县的范畴。因为,自治州管辖的县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一部分,与地级市管辖的县相比,无论是民族构成,抑或是地域面积,还是区域内的人口,都存在着显著的区别,且与自治县有许多相似、相近、相同、相通之处。将自治州管辖的 45个县与另外 3个民族自治县一起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可以真实地反映出它们的实际情况,从而使论述的结果更加严谨、准确、合理、科学。 2000 年6月底,四川省共有 3自治州、 18地级市, 40市辖区、 14县级市、 123 县(包括自治州管辖的 45县)、 3自治县,总面积约 万平方公里, 180 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平均面积约为 平方公里。其中: 40个市辖区的总面积 平方公里,每个市辖区的平均面积 平方公里,面积最大的市辖区 平方公里(巴中市巴州区),面积的最小市辖区 平方公里(自贡市自流井区); 14个县级市的总面积 平方公里,每个县级市的平均面积 平方公里,面积最大的县级市 平方公里(万源市), 面积最小的县级市 平方公里(华蓥市); 78个县(不包括自治州管辖的县,下同)的总面积 平方公里,每个县的平均面积 平方公里,面积最大的县 平方公里(绵阳市平武县),面积最小的县 平方公里(成都市温江县); 48个民族自治地方县(包括自治州管辖的县,下同)的总面积 平方公里,每个民族自治地方县的平均面积 平方公里,面积最大的民族自治地方县 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