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海市地方标准《绿色产业园区评价导则》(修订)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修订背景
目前,工业区已成为上海产业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是推动区域经济增长的动力引擎。2016年起,国家和地方开始积极推进绿色园区创建工作,截止至2020年12月,本市已完成20家绿色园区创建。为了与国家工信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相结合,对《绿色产业园区评价导则》评价指标进行修订,便于今后本市继续推进绿色园区创建。
(二)任务来源
本标准修订任务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下达,根据沪质技监标〔2019〕230号文,《绿色产业园区评价导则》列入上海市地方标准修订计划第8项,由上海市能效中心负责修订工作。
(三)主要参加单位及工作分工
本标准归口单位: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绿色工业和产业发展促进会。
标准起草小组通过对本市绿色园区创建现状进行调研,起草《绿色产业园区评价导则》草稿,对标准草稿进行讨论修改,结合实际绿色园区评价情况,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标准征求回复意见,提出采纳、不采纳的理由,形成标准送审稿。
上海市能效中心负责《绿色产业园区评价导则》标准的计划、组织、协调、收集反馈意见、上报标准等工作。
上海理工大学负责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绿色工业和产业发展促进会负责提供本市绿色园区第三方评价,提出符合上海工业园区的特色指标项。
(四)主要工作过程
上海市能效中心接获市市监局下达的任务后,即着手成立《绿色产业园区评价导则》标准起草组,标准起草工作由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理工大学、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绿色工业和产业发展促进会等单位代表参加。
2019年8月,标准起草组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对本市绿色园区创建现状及国家绿色制造相关要求进行讨论,确定主要修订的方向和内容。
2019年10月,标准起草组制定了各阶段工作计划,就工作目标、工作程序、任务分工、时间节点等具体落实到各单位。
2020年2月,起草组形成了标准初稿,并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对标准征求意见进行汇总,召开标准讨论会。
2020年3月-8月,标准起草组根据标准修订稿的指标适应性进行了试评价。
2020年9月,根据试评价情况对标准进行了调整,最终形成了《绿色产业园区评价导则》公开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一)修订标准的原则
1、标准编写格式按照GB/T ,引用标准采用最新版本。
2、标准指标设定科学合理,能够体现上海市工业园区特色,引导本市园区积极开展绿色改造。
3、标准的内容尽可能从实际应用出发,适合实际操作。
(二)制定标准的主要内容
标准修订前后内容主要变化:
1、对基本条件要求进行了修改和新增
修订后的基本条件:
国家和地方绿色、循环和低碳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应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完成国家或地方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园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各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