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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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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
为促进中医医院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5月28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2〕29号印发《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该《实施细则》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50分)、综合服务功能(350分)2部分。
目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通知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中医药服务功能(650分)
第二部分 综合服务功能(350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促进中医医院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中医医院评审工作,我局组织专家制定了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为正确解读评审标准,我局组织制定了《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和《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以下简称《细则(2012年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细则(2012年版)》是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的配套文件,是各地开展三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中医医院加强自我监管的重要参考工具。地方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细则(2012年版)》要求开展中医医院评审工作,不得对《细则(2012年版)》自行调整。
《细则(2012年版)》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下载。各地在工作过程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联系我局医政司。
附件:1.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略)
2.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
3.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略)[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
总体说明:
一、本细则所有指标均为必查指标,适用于所有三级公立中医医院,民营中医医院参照执行。
二、本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以★标示),具备否决作用。
三、本细则各指标评分只在指标分数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第一部分 中医药服务功能(650分)
第一章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30分)
评审指标
评审方法
评审细则
分值
,确定医院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体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院发展方向,有明确的发展目标,重在提高中医临床疗效。(3分)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
医院未确定发展战略或未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或发展规划未体现以中医为主方向,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资料,;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未落实,,部分落实,酌情扣分()。
3
,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年度定期评价。(11分)
,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医院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计划中无具体措施,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资料,扣1分。
2
、学科和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