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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帅”陈传夫 卅年图林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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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帅”陈传夫 卅年图林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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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少帅”陈传夫 卅年图林路
  1979年9月,陈传夫考入了武汉大学图书馆学专业,那一年他17岁。自此陈传夫开始了在图林的跋涉。今年是他身入图林的第30个年头,这30年是新中国改革开放的30年,是我国图书馆事业繁荣发展的30年,也是陈传夫个人事业不断攀高的30年。30年来,他参与、见证了我国图书馆学科的发展变革历程,不断进行图书馆学的理论探索,也从未停止过对图书馆学教育的思索。
  
  两种身份,两种知识背景
  
  陈传夫198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图书馆学专业,获文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取武汉大学图书馆学专业研究生。在武汉大学图书馆学圣殿中,他师从元老级教授彭斐章研究目录学。他在珞珈山不断吸收图书馆学营养,是彭教授的得意门生,也是彭教授学术的传承者之一。1986年获文学硕士学位后留校任教。1989年晋升副教授,1993年晋升教授。1998年陈传夫出人意料地报考法学院,师从万鄂湘教授,在职攻读国际法学专业,主攻知识产权方向,获法学博士学位。当时很多人不明白,但是事后却无不钦佩其对社会、对本学科发展的敏锐先觉――进入
21世纪后,国际范围内的数字图书馆建设如火如荼,由于数字图书馆是跨学科、跨行业的工程,牵涉到数字出版、网络传播,产生了数不清的知识产权问题需要解决。在这个时候,既有图书馆学背景,又有知识产权法背景的陈传夫无疑备受欢迎。
  1993年6月他又被破格晋升为教授,陈传夫那时年仅31岁。1994年9月至1996年12月,陈传夫应邀作为高级访问学者在华盛顿大学从事知识产权研究工作。1998年6月至11月应邀赴法国巴黎十一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与信息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并为该中心撰写论文。1997年10月至1998年12月主持与英国东安哥利亚大学普莱姆教授合作的欧盟―中国高等教育合作项目研究。2000年7月至2001年7月主持与伦敦大学合作的欧盟―中国高等教育合作项目研究。2006年他应邀到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从事研究工作。
  其间他还主持完成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1995)、“国家信息化基础设施知识产权问题研究”(1998),“推进信息资源公共获取的政府策略”(2003)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我国网上信息资源知识产权管理政策研究”(2001)等研究项目,出版了《著作权概论》等学术专著。
  进入21世纪以来,陈传夫厚积薄发,陆续发表了《论知识产权转化的知识产权障碍》、《欧盟一体化版权保护十年措施》、《基于现存框架的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解决方案》、《国家信息化与知识产权》、《数字时代信息资源知识产权制度的现状与展望》、《关注信息领域的知识产权利益平衡问题》等论文与专著
,有同仁称赞他以图书馆学家的立场,致力于探索信息资源公共获取和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平衡,致力于探索数字图书馆建设中遇到的各种知识产权风险及其对策,“他的观点已经成为图书馆界在服务中遇到知识产权问题时的重要参考”,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公共图书馆服务宣言》、《图书馆法》、《图书馆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武汉宣言》等事关图书馆发展的重要文件法规的制定和解读方面,在“什么是图书馆权利”等重要理念的争鸣和传播中,“陈传夫教授将自己的图书馆学家和法学博士的两种身份、两种立场、两种知识背景作了比较完美的结合,发表了许多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