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劳资纠纷处理步骤劳资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劳资纠纷处理步骤 劳资纠纷处理步骤是人资部门的基于职员陈说争议事由,做出核查并征取工会意见和提议做出处理的程序,是为了使集团职员的利益得到保障并营造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环境。本文带来劳资纠纷处理步骤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劳动争议通常有以下四个处理程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一、 和解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能够和用人单位协商,也能够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和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劳动争议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能够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协议达成的,能够撤回仲裁申请或诉讼。
二、 调解 可分为以下多个阶段的调解:
(一) 劳动争议发生后的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推行的,能够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提出调解申请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的,能够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置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置的含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提出书面申请,也能够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该当场统计申请人基础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2、组织调解 调解组织派调解员组织调解,调解员应该充足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说,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并依协议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署名或盖章,经调解员署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含有约束力,当事人应该推行。
不愿调解、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达成调解协议后约定时限内不推行的,能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注:因支付拖欠劳动酬劳、工伤医疗费、经济赔偿或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时限内不推行的,劳动者能够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该依法发出支付。
(二) 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的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该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该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署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该立即作出裁决。
(三) 劳动争议诉讼过程中的调解 劳动争议诉诸诉讼的,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能够依自愿、正当标准,进行庭前调解、当庭调解、庭后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该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含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应该立即判决。
三、 仲裁 不愿调解、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或一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在协议约定时限内不推行的,能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的基础程序 (一) 提出仲裁申请 当事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应该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根据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能够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二) 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并应该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