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章程
序 言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是在广东省林业职业技术学校的基础上,于2021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置的一所全日制公办一般高等职业学院。广东省林业职业技术学校创办于1953年,是依据中国著名林学家、首届林垦部部长梁希的提议在广东筹建的。学校几经易名,原名为“林业部番禺林业学校”,1956年更名为“广东省广州林业学校”,2021年更名为“广东省林业学校”,2021年更名为“广东省林业职业技术学校”。
学院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突出技能、彰显特色”为办学理念,立足广东,辐射华南,面向全国,培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德、智、体、美、劳全方面发展,适应区域经济可连续发展和林业生态生产、科研、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含有良好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院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章程是学院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推行公共职能的基础准则。
第三条 学院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举行的非营利性机关法人,含有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林业厅,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学院汉字名称为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英文名称为Guangdong Eco-engineering Polytechnic。
学院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297号,邮政编码510520。
学院经举行者及主管部门同意可依据办学需要同意设置和调整校区。
第五条 学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关键职能,实施高等职业教育,不停拓展继续教育,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学历和非学历教育。
第六条 学院依据国家法律、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办学条件,按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订招生方案,自主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选拔学生的条件、标准、措施和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择优录用。
第七条 学院的发展目标是创强创优,促进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成为以生态林业、园林、经贸和管理等专业类群为主体,多学科多专业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成为中国华南地域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同行著名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林业生态科技创新的高等职业学院。
第二章 办学活动 第一节 人才培养 第八条 学院关键任务是负担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
负担林业行业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和判定工作;
开展林业生态及相关行业的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
开展我国外、校际教育的合作和学术交流。
第九条 学院设置农林牧渔、生化、财经、土建、电子信息、艺术设计、旅游、文化教育类等专业门类,并可依据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
第十条 人才培养是学院的根本任务。学院的各项工作必需服从、服务于育人工作。学院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首要任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重视培养学生诚信品质、敬业精神、责任意识、树立生态文明观,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创业和发明能力。
第十一条 教育教学是学院办学活动的关键内容。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