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血液净化室申报条件及要求
血液净化室(中心)建立及资格认定
、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单位必须是经过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并通过该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校验。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新建的血液净化室(中心)应向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该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专家委员会审核合格后,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准入。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血液净化室(中心)结构布局血液净化室(中心)应该合理布局,清洁区、污染区及其通道必须分开。必须具备的功能区包括:清洁区: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半清洁区:透析准备室(治疗室);污染区:透析治疗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有条件应设置专用手术室、更衣室、接诊室、独立卫生间等。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1)候诊室患者候诊室大小可根据透析室(中心)的实际患者数量决定,以不拥挤、舒适为度。患者更换拖鞋后方能进入接诊区和透析治疗室。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2)更衣室工作人员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室和治疗室。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3)接诊区患者称体重等,由医务人员分配透析单元、测血压和脉搏,确定患者本次透析的治疗方案及开具药品处方、化验单等。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4)透析治疗室1、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附件1),并保持安静,光线充足。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保持空气清新,必要时应当使用通风设施。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2、应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3、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则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使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患者体内。4、配备操作用的治疗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必备物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基本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简易呼吸器)。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5)透析准备室(治疗室)1、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对Ⅲ类环境的要求。2、用于配制透析中需要使用的药品如肝素盐水、鱼精蛋白等。3、用于储存备用的消毒物品(缝合包、静脉切开包、置管及透析相关物品等)等。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6)专用手术室是否设置专用手术室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决定。1、手术室管理同医院常规手术室。2、达到医院常规手术室要求,可进行自体动静脉内瘘成形术和移植血管搭桥造瘘术。3、达不到医院常规手术室要求,仅能进行中心静脉导管置管、拔管、换药和拆线等操作。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7)水处理间1、;地面承重应符合设备要求;地面应进行防水处理并设置地漏。
2、水处理间应维持合适的室温,并有良好的隔音和通风条件。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放置处应有水槽。3、水处理机的自来水供给量应满足要求,入口处安装压力表,压力应符合设备要求。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8)库房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耗材应该在库房存放,库房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9)污物处理室污物处理室用来暂时存放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品,需分开存放,按相关部门要求分别处理。(10)医务人员办公及生活用房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如办公室,用餐室,卫生间,值班室等)。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山东省血透管理办法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一、血液透析室基本要求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血液透析室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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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间、复用间、治疗准备室、接诊区、医务人员办公室等基本功能区。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水处理装置、双路供电系统、通风设备及抢救设备等设备。有条件的还应配备必要的网络接口及个人视听设备等设施。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护士、技师应接受过不少于3个月的省级以上血液透析专业培训,卫生员需经过医院有关部门的岗前培训。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透析液及透析用水质量检测制度、相关技术操作规范、设备运行记录与检修制度、垃圾处理制度及紧急意外情况处理预案等制度、规范。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二、血液透析室的分区及要求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血液透析室的透析治疗区、治疗准备室、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