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实务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实务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实务
提纲
一、职业健康监护概述及目的意义
二、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与义务
三、职业健康监护种类、结果评价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四、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的组织实施
(职业健康监管切入点和监管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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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健康监护概述及目的意义
(一)职业健康监护概述
(二)职业健康监护目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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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健康监护概述
概念:职业健康监护(Occupational Health Surveillance,OHS)是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系统的定期或不定期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及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评价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
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后健康检查、应急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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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健康监护目的意义
、职业健康损害和职业禁忌证。
、发展规律及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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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改善作业环境条件、改革生产工艺,采用有效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职业病患者及疑似职业病和有职业禁忌证的处理和安置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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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健康监护的目的
表1 职业健康检查的直接目的
检查种类
上岗前检查
在岗期间定期检查
早期发现职业病患者或疑似职业病患者或其他异常改变,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
离岗时检查
应急健康检查
直接目的
发现有无职业禁忌证,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基础健康档案。
确定劳动者在停止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的健康状况。
为急救和治疗提供依据,监测疾病变化,控制危害蔓延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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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监护及一般健康检查的区别
职业健康监护
一般健康检查
对象
劳动者
居民或劳动者
法律
依据
有
参考(劳动法第七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方式
强制性
非强制
组织
方式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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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监护
一般健康检查
检查机构
必须有资格
没要求
类型
分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离岗后的医学随访检查和应急医学检查
不分
检查项目
分必检和推荐项目
不分,自愿
连续性
必须
没要求
档案管理
要求
不要求
监督检查
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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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监护基本原理示意图
劳动环境 作业人员
危害因素
健康损害
环境监测
健康检查
接触评定
健康评定
信息管理
健康监护报告
第二级预防
(健康监护)
卫生标准
诊断标准
接触
第一级预防
(工程控制)
第三级预防
(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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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者
医学检查及观察
职业禁忌证
职业危害对健康影响
发现新的职业危害
有关联
症状、体征、生理、生化等
职业病
职业相关病
是否上岗
调离岗位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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