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内蒙古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论刑事侦查中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姓名:白阿凤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诉讼法学
指导教师:张树军
20100430
论刑事侦查中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摘要隐私权是一项重要的公民权利。自年美国学者正式提出了隐私权的概念以来,隐私权作为一项精神性权利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科技的迅猛发展,逐步改变了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信息时代的到来,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无时无刻不对人们的隐私产生威胁。与此同时,公民的隐私意识逐渐增强,世界各国对隐私权保护问题也越来越关注。侦查是刑事诉讼重要的一个环节,具有回溯证明和实时监控的特点,侦查机关为了收集罪证、查获犯罪嫌疑人、查明案件事实,必然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尤其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数量的不断增长,犯罪手段日益智能化、隐蔽化、组织化与复杂化,单纯依靠传统的侦查手段已经不能有效地扼制犯罪。面对这种情况,越来越多的严重侵犯公民隐私权的侦查措施被广泛地运用到案件侦查中,对公民的隐私权造成严重的威胁。为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双赢”,必须对侦查权在一定程度上加以限制,并加强刑事侦查中公民隐私权的保障。本文从隐私及隐私权概念入手,分析了刑事侦查与公民隐私权的关系,阐述了在刑事侦查中对公民隐私权限制的正当性以及保障的必要性;在对各国刑事侦查中公民隐私权保护的制度进行考察的基础上,分析我国刑事侦查中公民隐私权保护的不足,提出改革方案,寻求建立保护公民隐私权的有效关键字:刑事诉讼刑事侦查隐私隐私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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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刑事诉讼以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为目标。在一个国家的刑事诉讼活动中,侦查程序与人权保障的关系尤为密切。国家为了打击犯罪,保障侦查的顺利进行,在赋予侦查机关侦查权的同时,也赋予了侦查权以强制性,这就有可能造成对公民人权的侵犯,而隐私权作为人权的一项基本内容极容易受到侵犯。长久以来,人们对隐私权的讨论仅仅停留在私法领域,即平等主体间的隐私权纠纷。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政府权力的不断扩张,公民的隐私权不断受到公权力的威胁,尤其在刑事侦查中,侦查机关的侦查措施如搜查、扣押、监视监听、测谎、强制取样等无不深刻而广泛地影响着公民的隐私权。以监听为例,根据一般隐私权的学说,秘密通讯自由权是隐私权的核心内容之一,而监听措施除了能够知晓有无犯罪情况之外,还能听到与本案无关的、秘密的、应予保护的个人信息。这将使得个人私事公开化,隐私权荡然无存。在中国,隐私权的立法相对滞后,法律没有对隐私权做出完善的规定,对隐私权的保护只是散见于各种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中,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在这种情况下,侦查机关侦查权的运用有较大的随意性,存在任意适用的现象,对个人私生活进行限制的情况时有发生。在侦查过程中,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利的较量中,公民权利处于劣势地位,常常受到侵犯,包括隐私权。如今我们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在提高侦查效率和保护个人隐私之间寻求适当的平衡,如果实现公共利益必须以牺牲个人利益为基础,那么应该严格将个人利益的牺牲限定在合理范围内,这也是现代刑事诉讼追求的价值所在。本文在写作过程中从隐私及隐私权的概念入手,结合两大法系国家的立法例以及中国的刑事立法,运用历史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对刑事侦查中公民隐私权保护问题从不同侧面进行探讨。丁
第一部分隐私及隐私权概述一、隐私概述隐私的渊源隐私是隐私权保护的内容,隐私权作为一个具有法学意义的概念,从提出到现在只有嗄甑睦罚降睦啡匆T绲枚唷T谌死嗌缁峤显缃锥危比嗣怯檬髌ぁ⑹奁等物将身体的某些部分遮住时起,人类开始有了隐私意识。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人类的隐私观念逐渐增强。在奴隶社会,原始人的某些社会心态和习惯被继承下来,同时一些新的规则又以法的形式产生,如不得刺探王公贵族尤其是国王的私生活,这就出现了对“窥宫者σ匝侠鞯男淌轮撇玫姆伞プ魑S肷谖抟斓亩旧厦挥幸交蛩生活可言。到了封建社会,随着人们对隐私的进一步理解,隐私的主体范围不断扩大,封建社会的农奴在一定程度上有了属于自己的隐私,受到尊重和保护。具有近代意义的隐私是在资产阶级革命中产生的。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以洛克、卢梭、孟德斯鸠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了“天赋人权娜巳ü勰睿张人生而具有生存、自由、平等追求幸福和财产的权利,社会应当尊重和保护个人利益。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资产阶级为了满足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政治文化传统的需要,将“天赋人权”的理念上升为法律高度,以法律的方式认可隐私、尊重人格,人格尊严括私生活秘密谌死嗬飞系谝淮伪环善降缺;ぁ隐私的含义及特点隐私,英文为幸恕⒕簿印⒚孛堋⑺较隆⒉皇艽蛉诺囊馑肌8荨断执汉语词典》的解释,隐,指“隐匿而不显露”;私,指“个人的、与‘公’相对”。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