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江都区水务局关于开展洗车行业.doc

格式:doc   大小:46KB   页数: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江都区水务局关于开展洗车行业.doc

上传人:阳仔仔 2021/4/3 文件大小:4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江都区水务局关于开展洗车行业.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江都区水务局关于开展洗车行业
违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区检察院对我局“依法履行对洗车行业违法取用地下水行为的监督管理职责”的检察建议(扬江检民行行公建〔2020〕12号),结合我区实际和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洗车行业违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全面摸清洗车行业违法取用地下水为切入点,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研究编制浅层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以规范洗车行业取用地下水管理为抓手,依法强化浅层地下水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浅层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制度;以取缔一批无证无序洗车行业为手段,努力构建水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畅通水资源公益诉讼渠道,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二、整治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水权”。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是指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以及水电站等”。
3、《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二十六条“洗浴、洗车、游泳馆、高尔夫球场等特种用水行业经营者应当采用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或者设施”
4、《扬州市浅层地下水管理办法》第五条“浅层地下水实行取水许可制度,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几种特定情形外,凡利用机械提水设施直接取用浅层地下水用于生产经营、商业服务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办理取水许可,按照取水许可规定的条件取水,并缴纳水资源费”。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活动的开展和效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高寅峰
副组长:汤华 周翔
成 员:水政水资源科、节水办用水公室、水政监察大队全体人员,各水务站直属单位水政监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汤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汇总。
五、工作分工
1、仙女镇城区片:周清负责,水政水资源科全体人员为成员;
2、其它镇区片:(1)运河片,徐力负责,所属水政监察员
及涉镇区水政监察员为成员;(2)长江片,李健负责,所属水政监察员及涉镇区水政监察员为成员;(3)里下河片,刘树洪负责,所属水政监察员及涉镇区水政监察员为成员
六、工作安排及任务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5日—15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初步摸排和宣传。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8月16日—8月26日)。全面开展拉网式摸排、***和整治行动。8月31日前,对前期调查宣传中拒不拆除取用设施的用户立案查处,同时组织县检察院、水政、公安、市场监督、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15日)。开展专项整治进行“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的成果;完善洗车行业浅层地下水整治档案管理,总结专项整治经验,上报工作成效。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