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征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专业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 2014 ﹞ 76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 试行) 的通知》( 财金﹝ 2014 ﹞ 113 号) ,为积极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作用,提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项目开发、实施的质量与效率, 我中心拟建立 PPP 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库, 供有需要的 PPP 相关方参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 PPP 专业咨询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熟悉 PPP 政策, 机构或机构多名核心骨干近三年有 PPP (含 BOT 、 TOT 等模式) 项目咨询成功经验; 3. 在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 PPP 项目咨询能力; 4. 有法律、技术、金融、财务、环保等方面的专家或有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二、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 2015 年4月 13 日起至 2015 年4月 30 日止(以收件日期为准)。 2. 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将报名材料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 号中商大厦10层(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邮编: 100045 。三、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并按以下顺序排列: 1. 咨询机构信息表(见附件); 2. 机构简介;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及以上)简历; 5. 存有上述材料电子版的光盘。上述材料应以中文为主。书面材料应加盖机构公章。我中心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为不涉密材料,必要时可在我中心网站公开或提交给有咨询需求的相关机构。联系人:李春毅电话: 010-88659268 邮箱: lichunyi@ 附件下载:咨询机构信息表(样表) 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2015 年4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