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加强企业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机构与职责
财务管理部是企业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企业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编制企业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货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企业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企业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K3总账、分账日常单据对账录入等管理;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企业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根据K3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设备、材料、产品等款项,配合产品供应部和销售部等部门做好预算管理工作,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进行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财务事项规定
第3条 资金管理
(1)除成品采购成本款项外所有款项的支付,均按项目管理规定经企业主管领导、项目总监、项目经理的批准顺序签批支付。如果上级主管领导不在,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费用报销单》或《请款单》上补签意见。
(2)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法人章由总经理(或总经办)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总经理或出纳不在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3)财务管理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企业,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4)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企业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时,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主管领导或指定核准人批准。
(5)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总经理或财务主管领导批准。
(6)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总经理批准。
(7)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备注:以上主管领导为财务经理或总经理。
第三章 财务预算支出管理
第4条 公司所有费用均以项目预算为报销管理依据,均需由部门总监按月度预算计划核查项目经理签署的费用总汇表。
第5条 公司所有采购原材料或成本产品的采购费用均需按照规定的采购付款审批流程进行核决审批方可支付和报销。并由财务部门提供支出费用分类汇总审核。
第6条 公司采购部门应参与所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的产品、材料进行跟踪采购,确保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簿》,并录入供应商数据库(K3数据库录入所有成交记录),对重要产品和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均要有完整记录。
第7条 财务管理部主要负责成本的总体预算控制工作
(1)参与重点项目的成本费用的构成及用款计划监控。
(2)负责项目及采购进度款的月度复核支持工作。
第8条 供应商结算付款程序
(1)大宗货款于每月**之前,将进度和预付款项按程序报备财务部审核,按生产进度计划以及交货时间等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管理部会签。
(2)财务管理部根据有关资金数额,以及与供应商情况,参考企业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 财产管理制度
第9条 企业财产: 系指资产负债表上所列属于固定资产科目者.
(1)本公司财产管理由财务部统筹管理并委托使用单位保管,依其性质划分如下:
①土地 ②房屋及建筑设备:办公室、厂房、仓库、宿舍、停车场 ③交通及运输设备:小轿车、客货车、手推车、
叉车 ④机器、电气设备 ⑤空调设备 ⑥事务设备:考勤机、复印机、打字机、计算机、电话机、对讲机、扩音机、电视机等)、家俱设备(写读家俱、储放家俱、坐息家俱、仓库用具)、工具设备、通讯设备、数控机。⑦其他设备:抽水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