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集团有限公司文件集团公司出差费用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出差费用的管理, 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达到节约高效的目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报销原则 1、公私分明原则: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私发生的费用严禁报销。 2、明责分摊原则: 根据出差的目的、事由而发生费用由所属各单位或部门(独立核算)承担。 3 、高效间从原则:原则上要一人多差,减少随从。第三条:适用范围:集团总部、核心层及紧密层各单位;参控股公司参照执行。二、出差实施细则第四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1 、出差前 3 日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审核。 2、出差人依实际情况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门暂借一定数额的备用金,返回后 7 日内填具“费用报销单”,并结清备用金。未于 7 日内报销者,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第五条:出差期间,因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延时的应及时请示, 不得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延时期间费用不予报销。第六条:出差返回后, 3 日内向派遣负责人汇报情况。第七条:出差费用分为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补助费。三、出差人员费用报销标准第八条:住宿费、伙食费报销标准: 地区住宿标准职级沿海、全国重点及省会城市一般中小城市县级、地级城市及其它地区一般管理人员 160 120 60 中层以上人员 200 140 80 总裁助理 260 200 120 副总裁 300 240 160 董事长、总裁 480 360 260 伙食补助 806050 1、出差人员住宿费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凭住宿发票按实报销, 高出标准部分原则上自理。如属特殊情况,出差人员应在报销单据上注明超标事由,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按费用报销程序审批后,财务部门给予报销。 2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给予免费部分,不得报销费用。 3、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期间, 由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的, 凭会议通知或学习证明,据实报销。会议及培训未统一安排伙食及交通的,按照补助标准执行,超过会议安排天数的住宿及其他费用不予报销。 4、陪同上级部门及业务单位有关人员外出办公, 经主管领导批示后,按照核定标准执行。第九条:交通费报销标准: 交通工具职务火车飞机标准一般管理人员硬卧夜间乘车 6小时以上、连续乘车 12小时中层以上人员硬卧夜间乘车 6小时以上、连续乘车 12小时总裁助理以上硬卧经济舱夜间乘车6小时以上、连续乘车12小时, 火车路途 16小时以上可乘飞机总裁、董事长软卧商务舱 1 、外出办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严格控制, 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 经董事长( 集团总部)、总裁( 核心层各单位) 、单位负责人(紧密层各单位)事先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2、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在工作范围内注明详实理由, 经负责人同意签批后,财务部门审核后给予报销。 3 、出差人员乘坐的火车票、轮船票、长途汽车票据实报销,车、船票与住宿发票时间必须吻合。 4、出差人员带公车出差及到外地参加会议、学习、参观、培训期间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第十条、补助费报销标准: 1、乘车补助标准: 出差人员连续乘车 8 小时及以上的或夜间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