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精选文档 -----------------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
1章 总则
条 为使公共厕所的建设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纳入详细规划,使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要求,更好地为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服务,特制定本标准。
条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县、镇独立工矿区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亦可参照执行。
条 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公共厕所的单位,应负责贯彻执行本标准的各项规定。
条 各级环境卫生部门应对公共厕所的设计和建设进行监督指导。
2 章 公共厕所的规划
条 公共厕所是城市公共建筑的一部分,是为居民和行人提供服务的不可缺少的环境卫生设施,在制订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区的详细规划时,城市规划部门应将公共厕所的建设同时列入规划。
条 城市中下列范围应设置公共厕所:
1、广场和主要交通干路两侧;
2、车站、码头、展览馆等公共建筑附近;
3、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公园、市场、大型停车场、体育场(馆)
附近及其它公共场所;
4、新建住宅区及老居民区。
可编辑
------------- 精选文档 -----------------
条 公共厕所的相间距离或服务范围: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 300 ~500m ,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宜小于
300m ,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 750 ~1000m 为宜;居民区的
公共厕所服务范围: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 100 ~150m ,新建居民区
300 ~500m (宜建在本区商业网点附近)。第 条 公共厕所建筑面积规划指标:
1、新住宅区内公共厕所:千人建筑面积指标为 6 ~10m2 ;
2、车站(含站前广场)、码头、体育场(馆)等场所的公共厕所:
千人(按一昼夜最高聚集人数计)建筑面积指标为 15 ~25m2 ;
3、居民稠密区(主要指旧城未改造区内)公共厕所;千人建筑面积
指标为 20 ~30m2 ;
4、街道公共厕所千人(按一昼夜流动人口计)建筑面积指标为 5 ~
10m2 。
条 公厕的用地范围:距公厕外墙皮 3m 以内空地为公共厕所用地范围,如确因条件限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 亦可靠近其它房屋修建。
条 在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发展附属式公共厕所,并应设置直接通至室外的单独出入口和管理间。
条 公共厕所的建筑标准:根据其位置的重要程度可分为三类,见表 1。涉外单位可高于一类标准。旱厕可参照三类厕所标准执行。如属急需,并近期有建设规划者,可酌情修建临时性厕所。
可编辑
------------- 精选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