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某党支部议事规则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深入健全我支部领导关键作用,提升决议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要求,结合我支部实际,制订本规则。
一、议事标准
一坚持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研究工作时,讲实情、出实招,勇于探索,勇于创新,不回避矛盾,不推诿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部分酝酿、会议决定”的标准,由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
四坚持依法决议。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党章党规履职尽责,切实提升议事决议质量和水平。
二、议事范围
党支部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一讨论和决定需要向上级党委请示汇报的主要事项。
二分析研究新时期党建工作、干部职员的思想动态,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主要事项。
三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作出的决议布署和主要会议精神,研究对应落实意见,并核查实施情况。
四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五其它应该由党支部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主要事项,讨论决定相关工作人员的奖励或党纪处分事项。
三、议事程序
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组员参与。党支部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一位党支部组员召集并主持。
二党支部会议通常每个月召开1次,遇有主要情况能够随时召开,详细会议时间由党支部书记确定。依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
三党支部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提出,或由其它党支部组员提出提议、党支部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经确定的会议议题召开会议。
四党支部会议的召开时间、讨论议题,应在会前通知党支部组员。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的事项,由负责该项业务人员事先准备书面材料。
五党支部会议必需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组员到会方可召开,党支部组员因故不能参与党支部会议时,应在会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
党支部会议召集人能够依据议题指定其它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能够发表意见,但不参加会议表决。
六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实施少数服从多数的标准。党支部会议进行表决时,实施一人一票、一事一票制。表决可依据讨论事项内容,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法,以赞成票超出应到会党支部组员半数为经过。未到会党支部组员对会议议题的主要意见能够用书面形式表示,书面意见记入会议统计但不计入票数。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该逐项进行表决。表决实施党支部书记末位表态制。
七党支部会议集体决定的事项,需要详细落实的,由班子组员按分工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明确一名班子组员牵头负责。
党支部组员因故不能参与党支部会议的,依据工作需要,会后立即向其通报情况。
三、议事纪律
一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需经党支部会议按要求程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部分商议替换会议讨论,不得以会前沟通、传阅、会签等形式替换集体决议。
二会议决议一经作出,应该果断实施。班子组员不得私自改变集体决议,如因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原决定的,能够向党支部书记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