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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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总结
___年会泽县___士兵安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___理论、___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___士兵安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新时期___士兵安置办法,全面推行新政策中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___士兵安置制度,同时,积极稳妥做好老政策中双考安置和自谋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妥善安置___士兵。截止___月中旬,圆满完成了___年___士兵安置任务。现将安置工作总结如下:
一、___士兵接收安置基本情况
今年,我县共接收___士兵___人,自主就业的___人(含城镇___士兵___人),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___万元。因患精神病五级伤残___人(按自谋职业补助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县人民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___人(其中:转业士官___人、二等功___人)。参加双考安置的___人。实际安置工作岗位___个(其中:安置在中央驻曲单位___人、省驻曲单位___人、市属单位___人、我县事业单位___人),占应安置总数的___%。申请办理自谋职业的___人,占应安置总数的___%,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___万元。对___名___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___万元。
二、加强___领导
今年是实施新老政策衔接的关键年,为确保安置改革稳妥推进。一是成立___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___士兵的安置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___部政委、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编办专职副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教育局局长、县公安局副政委、县监察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工商局局长、县国税局局长、县地税局局长、县民政局副局长为成员的会泽县___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___设在县民政局,负责办理___士兵接收和安置的日常工作。二是出台政策,为拓宽安置渠道提供保障。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下达了《会泽县人民__关于下达___年___士兵接收安置计划__》(会政发〔___〕___号),确定了我县的安置岗位,为全县___士兵安置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___保障。
三、安置办法
(一)自主就业安置。根据《___士兵安置条例》以及省、市相关规定:已选择了自主就业的___士兵,政府不安排工作,且不能参加全省统一___的双考安置,县安置办将严格按照自主就业的相关文件规定给予经济补助,按照___发放的士兵服现役每满___年发给___元的___金基本标准的___%比例计发。
(二)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符合新老政策规定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人员,包括新政策中安置对象为:士官服现役满___年的;___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__级至__级残疾等级;是烈士子女的。老政策中安置对象为:平时因公、因病被评定为__级至__级残疾等级的。符合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人员,统一参加全省___的文化考试,按照文化考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对公布的安置岗位依次选择符合个人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考核安置。双考安置对象为。从城镇(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征集入伍或者___年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征集入伍以及从高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入伍且不复学的士兵;农村入伍在___期间因公致残被评定为__级、__级残疾等级的士兵;农村入伍的女兵。符合双考安置条件的___士兵,___时未选择自主就业的,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双考安置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参加全省统一___的文化考试,并根据___士兵___期限、伤残等级、技术等级、立功受奖情况等进行实绩考核,按双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公布的安置岗位依次选择符合个人条件的岗位。在双考安置中未被录取安置的___士兵,可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实行双向选择,由本人与企业单位联系工作,在接收单位同意的基础上,经接收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盖上单位公章,并按相关程序报批同意后,可按本人联系的单位安置。对双考安置中未被录取安置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联系到接收单位的___士兵,按照规定一律按自谋职业办理,不再保留安置资格。
(四)自谋职业安置。根据有关规定,对符合城镇安置条件自谋职业的___士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今年,我县城镇___士兵自谋职业金按两年义务兵___元为基数,___期每增加___年补助___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自谋职业的___士兵,根据《______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