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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路易斯康
1901年2月20日生于爱沙尼亚的萨拉马岛。
1905年随父母移居美国费城。
1924年毕业于费城宾夕法尼亚大学,后进费城J·莫利特事务所工作。
1928年赴欧洲考察。
1935康展开了自己独立的事业。
1941-1944年先后与G·豪和斯托诺洛夫合作从事建筑设计。
1947-1957任耶鲁大学教授,设计了该校的美术馆(1952-1954)。
1957年后又在费城开业,兼任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教授。
1957-1964年:宾夕法尼亚大学理查德医学研究中心
1952-1954年:耶鲁大学美术馆
索克大学研
爱塞特图书
1962-1983年:孟加拉国达卡国民议会厅
艾哈迈德巴德的印度管理学院
费城市规划设计
米尔溪公建住宅
米尔溪社区中心
奥瑟住宅
1964-1967年:费舍住宅
1974年卒于从达卡返回美国的途中。
路易斯·康发展了建筑设计中的哲学概念,认为盲目崇拜技术和程式化设计会使建筑缺乏立面特征,
主张每个建筑题目必须有特殊的约束性。他的作品坚实厚重,不表露结构功能,开创了新的流派。他在设计中成功的运用了光线的变化,是建筑设计中光影运用的开拓者。有的设计中他将空间区分为“服务的”和“被服务的”,把不同用途的空间性质进行解析、组合、体现秩序,突破了学院派建筑设计从轴线、空间序列和透视效果入手的陈规,对建筑师的创作灵感是一种激励启迪。
建筑学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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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评价
他被誉为建筑界的诗哲,大器晚成的他五十多岁时才真正成为一代宗师 。
他的建筑作品通常是在质朴中呈现出永恒和典雅,而这次在莱斯大学的讲演则阐述了建筑应该怎样在反映人类对本质的思考过程中创造的奇迹;他在演讲时提到的光明与阴影,与他在建筑作品中善于把握光的作用一样,都启发着人们对存在和哲理的思考。通过他的描述,我们可以感知建筑学的真谛——对超越物质与技术而存在的人类的梦想的表达。
路易·康的建筑风格受到柯布西埃启迪而投入现代建筑主流中,一如柯布西埃于《走向新建筑》所说:建筑是量体在阳光下精巧、正确、壮丽的一幕戏,光也成为康的建筑理论范畴。认为建筑是呈现光艺术的舞台,而可概分为自然之光与表现之光。
曾荣获奖项及殊荣
1971年获得美国建筑师学会金质奖章
1971年获选美国文艺学院院士
1972年获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金质奖章
古典建筑教育时期
水平板式的现代主义时期
空间单元的结构独立(动态构图时期)
空间单元的结构独立(静态构图时期)
一、追本溯源—起论点
二、师法自然(自然而然的本然)  
-- 打破因袭勇于求新求变 打破和谐--打破建筑中的必然性与单调感 。
 -- 在建筑上可将构造的程序作为表现的主题。
 —与砖的对话 遵守材料的特性,尊重物性,才能达到和谐之美。
三、相信直觉   知识可以激发我们的直觉,直觉是可以培养的,领悟全凭个人的修为,无法与他人分享。
四、由形迈向设计    形是对物性的领悟 realization Spoon is not a spoon.    形是本质(form is what) 设计是实践(design is how)    设计≠设计品    形→设计→设计品    设计是手段、不可听、不可见,只是求诛本性,而存于心灵。
五、表现--人之存活于世的目的就是表现,Kahn以光明与静谧来象征外表与内在表现欲的二元性,静谧是存在之欲,而光赋予此存在之外相,由光到静谧以及由静谧到光的路径就是灵感孕育的环境,表现欲与作品的可行性能在这条路上相逢。 表现是生命世界共有的特色 ,有生命就有灵魂,也就存在着表现欲。这就是有情的生命世界与无情的物性世界最大的差异。Kahn设计理念的精髓即在於求教於无情世界的物性,融合创作者有情的表现,成就一件杰作,人能自然所不能,自然能人所不能,二者互补,就成一个完整的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