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宠物管理规定.docx

格式:docx   大小:400KB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宠物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qr_678 2021/4/29 文件大小:40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宠物管理规定.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
宠物管理规定
小区宠物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徐州市市区犬类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小区宠物豢养管理,保障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所述宠物,包括小型犬、猫、鸟等动物;
本小区准予豢养上述宠物,不准饲养家禽家畜(包括:鸡、鸭、鹅、羊、猪、兔、牛、马等);
第四条其他宠物豢养规定。参照以下养犬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节小区内养犬条件
第五条凡本小区内饲养犬类的养犬人必须持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
第六条养犬人必须到所住地的区、县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注册,领取《养犬登记证》,并保证每年检查一次;
第七条养犬人必须持《动物健康免疫证》和《养犬许可证》到小区进行登记备案,否则视为无证豢养行为。
第三节小区内养犬规定
第八条禁止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烈性犬和大型犬,养犬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九条养犬人应为所饲养犬只进行一年一次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物业客服中心做好督促、检查;
第十条合理饲养和管理所养犬类,,应将犬只妥善安置。
第四节小区内遛犬规定
第十一条小区主要道路、广场等业主活动场所30米范围内,以及在重大节假日或者小区举办重大活动期间请勿遛犬。遛犬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第十二条养犬人应文明遛犬并携带宠物粪便袋或垃圾袋,及时清除犬只所排泄的粪便。对未能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行为,物业客服中心有权要求养犬人进行清理。
第五节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者物业管理人员有权进行管理和制止,对无证犬、无登记犬,物业客服中心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
第十四条对小区内饲养的具有攻击性的烈性犬和大型犬,物业客服中心将对养犬人进行劝阻,若不听劝阻,物业客服中心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