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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法务在线实用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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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法务在线实用指南.doc

上传人:zhangbing32159 2014/7/11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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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法务在线实用指南.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北京市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地区
北京市
办理事项
北京市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受理机构
各区县住建委房管局
咨询电话
事项管辖部门
北京市政府
办事费用

办理时间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或者房屋来源证明复印件;房屋来源证明包括:房屋买卖合同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来源证明。
出租共有房屋的,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原件;出租委托代管房屋,需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原件;转租房屋的,需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文件原件;承租人为境外(含港、澳、台)单位或个人的,出租人还需提交国家安全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租军队房产的,还需提供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事程序
受理结果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转决定、告知人员;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对符合要求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登记备案表》,并送达申请人。
对不符合要求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及时退回申请人。
时限:1个工作日(不包括送达期限)
注意事项
完成时限:共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相关法律依据或政策依据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北京市政府194号令)
温馨提示
办理机构
北京市各区县住建委房管局
受理方式
网上填报、书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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