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地承包合同书
甲方:新甸村委会尼村村民小组村民: 。
乙方:新平县桂山镇: 。
一、L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 L以
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拟将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愿承包经营上述土地经营
开发;
(2)双方承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 承诺业已将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告知
村委会,本协议签署后,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 各方不得
以己方内部管理规定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土地
第一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位于新甸村委会尼村村民小组大路戛 , 土地面积亩为
。其中部分含荒地、土地具体坐落以双方认可的坐标图纸界定,并于 实地以界桩、界标标明。
第二条、甲方承诺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甲方使用期限为 30年以上的,如他方主张该土地
的使用权或对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 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由此
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O
第三条、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土地发包给他方经营, 未于发包土地上设
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 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不将发包土地承包给
他方经营,不对发包土地设置抵押、 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 如甲方因上述行
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范
围内。
土地用途
乙方于承包土地上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名特优种苗基地、牧草基地、养殖基地、
医药原料基地等。
乙方根据以上项目建设的规模和时间,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筹建木材加工企
业、食品加工企业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关企业。
乙方有权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转租转包
行为不免除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应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
交付
(1)、甲方交付具体土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
文件,并应于具体土地上实地竖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
( 2 ) 、 交付起算期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为准。 承包期以此计算三十年, 林地或作林业
用途的,承包期为五十年。
( 3 ) 、任何一方对具体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
量勘测为准。
( 4 ) 、 甲方应协助办理当地政府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 登记造
册, 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 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
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为不定期办理)
四、承包费及支付方法
( 1 ) 、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 双方议定标准时, 以双方议定的为准。 荒坡、 荒地、 路、 渠等承包费另行议定,具体土地承包费标准于双方签署土地交付文件时确定。
( 2 ) 、承包期内,土地承包费标准不变。如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本
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议定,双方未达成协议时,以本协议规定及有关附件为准
( 3 ) 、 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 (支付方式为土地共计 亩, 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 。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