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反担保(股票质押)合同
甲方(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地址)电话:
乙方(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地址)电话:
丙方(监管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地址)电话:
因(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以 下简称受益人)签订了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主合同),与质
押权人签定编号为 _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由质押人
为其提供保证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金额为 大写0的保证担保。为了确保主合同 项下被保证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抵押人愿意向质押权人提供质押反 担保。为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自己是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完全的、 有效的、 合法的所有者;
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方面的争议;
完全了解被保证人的权利义务,为其提供质押反担保完全出
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本合同项下权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
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条质押反担保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 利息、
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质权的费用。
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其债务时,无论乙方对《委托保证合同》
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 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担保范围
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条出质权利
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权利为:指定资金帐户上的证券和资
金,详见《股票质押清单》 。
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对出质权利约定的价值,不作为乙方
处分该权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乙方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第四条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的权利凭证和其它相关资料应于
___月 ___日前由甲方交付乙方保管。乙方验收后向甲方出具收据。
被保证人履行全部债务后,乙方应当及时将该权利凭证和其
它相关资料返还甲方。
第五条委托管理
甲方、乙方委托丙方对《股票质押清单》上的资金帐户的证
券和资金进行管理, 甲方单独设置证券交易密码, 乙方单独设置资金
密码。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办理以下业务:
办理证券的转托管;
办理 T+0 银证转款业务;
在被保证人履行其全部义务之前,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
得以任何形式从《股票质押清单》上的资金帐户中提取资金或转帐。
上海帐户的登记、撤销指定交易。
甲方承诺:在《股票质押清单》上的资金帐户中的证券市值
及资金的价值总额低于人民币万 元时,甲方不再享有__
该资金帐户中的证券和资金的交易权利和所有权, 乙方自动取得上述
交易权和所有权。
第六条质权的实现
若被保证人未能如期归还贷款本息,乙方履行保证义务,代
被保证人偿还贷款后,甲方不再享有《股票质押清单》中的资金帐户 上的证券和资金的交易权和所有权, 乙方自动取得该资金帐户中证券
和资金的所有权。 由乙方自行或委托丙方卖出证券, 所得款项和资金
帐户内的资金由丙方以支票方式优先向乙方支付乙方代被保证人偿
还的本金和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如有剩余,则归还甲方。
出现 条中乙方出售证券的情况的,丙方须协助乙方尽可
能以有利条件卖出证券以保护乙方及甲方的权益。
第七条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