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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管理全套工具】义务加班是否有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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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管理全套工具】义务加班是否有效.doc

上传人:xwbjll1 2014/7/12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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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管理全套工具】义务加班是否有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刚刚大学毕业的小张在一家公司找到一份工作,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她却发现,公司提供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员工应“自愿”放弃向公司要求支付加班费以及其他补贴的权利。小张同时了解到,这家公司的数十名员工都曾签订了这样的劳动合同。这家公司的人事部门负责人表示,由于公司的性质特殊,员工工作时间比较灵活,计算加班时间有难度。所以才与员工签订了这样的劳动合同。
那么,这种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义务加班”合同是否有效?这种情况下,员工应该如何做才能正确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本期劳动关系下午茶,易才劳动关系顾问易博士就上述问题进行探讨,提醒企业的hr:安排加班不支付报酬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除了要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并加付赔偿金外,还要承担行政责任。
一、对于加班及工资的支付,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除此以外,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对劳动者加班费用的支付,也有类似的规定。
 可见,支付加班工资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
  二、本案中,员工与公司达成协议,进行义务加班,表面上员工放弃了主张加班费的权利,因此也就免除了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义务,但实际上,该条款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用人单位与员工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加班条款,违反了上述第(二)项规定,是在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同时也是对劳动者权利的排除,因而是无效的。
    对于合同中这样的无效条款,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申请予以撤销。在这种情况下,如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相应报酬。
    易才劳动关系顾问易博士提醒:
    用人单位要注意的是,安排加班不支付工资报酬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除了要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并加付赔偿金外,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因此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切莫心存侥幸。
    附: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责任条款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