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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旅游客运驾驶员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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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旅游客运驾驶员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6/5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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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旅游客运驾驶员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旅游客运驾驶员管理办法为了适应国际旅游岛的形势需要, 规范我省旅游客运驾驶员服务行为,特制定驾驶员的管理办法。 1 、驾驶员准入条件 须依法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经交通管理部门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培训合格者方可发放上岗证。 上岗前须熟知我省旅游客运服务质量管理标准及相关规定。 仪容仪表必须端正,文明礼貌,身体健康。 有一定的维修经验,能够独立排除一般故障。 在接团期间无饮酒、赌博等不良****惯。 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历史及服务质量投诉。 驾驶员由车属公司或车辆经营者推荐, 经管理公司审核备案, 未经公司批准及管理公司审核备案,车辆经营者不得擅自更换驾驶员。 2 、关于工资、补助及发放形式 驾驶员工资由管理公司统一按时发放, 再从相应的车辆月营收款中扣除。 工资标准(仅供参考,以聘用驾驶员合同约定为准)。(1) 40 座以上大巴基本工资 600/ 月( 淡季)、 1000 元/月(旺季)。出团补助金 60元/ 天。(2) 26-39 座大巴基本工资 500 元/月( 淡季)、 700 元/月(旺季)。出团补助金 50元/ 天。(3) 25座(含) 以下中巴基本工资为 400 元/月( 淡季)、 600 元/ 月(旺季)。出团补助金 50元/ 天。 3 、驾驶员服务行为规范 驾驶员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调派;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 保持电话畅通不阻; 不准擅自携带亲朋好友随团; 不准将自己保管的车未经批准交给他人驾驶; 不准私自承揽旅游客运业务; 要自觉积极参加车属公司等部门定期的安全学****会议及职业道德、服务意识的培训。 驾驶员要有高度责任心和事业心,尽职尽责、敬业勤业、热情周到地为乘客提供安全正点、清洁舒适的服务。要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和风俗****惯。 驾驶员要具有良好素质和道德风尚,在服务过程中做到不卑不亢、自尊自重、遵守外事纪律, 不向乘客借东西, 不托乘客代买物品,不向乘客索要小费,不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 驾驶员要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调查工作。 驾驶员接到调派指令后,根据指令(或派车单)记清用车单位、时间、地点、电话和联系人姓名,提前 15 分钟到达用车地点, 并调节好车内温度,耐心等候乘客,使客人上车有舒适感。 执行任务前, 要认真检查车辆, 将车辆开到指定地点就近停靠, 以方便乘客上下车, 并按约定时间预先十五分钟开放冷气; 游客上、下车时, 应主动打开车门, 面带微笑, 姿势端正, 站在车门一侧, 引客上、下车, 热情扶老携幼, 主动协助游客摆放行李; 等候游客时必须耐心, 不得远离车辆, 不准用喇叭催促游客。行车至复杂路面时应提醒乘客及导游坐好扶好。 驾驶员在出团途中,要与陪同、导游密切协作,互通情况, 做好服务工作。如与陪同、导游有意见分歧时应电话请求管理公司服务质量检查部或车属公司协助处理,不可在公共场所大声喧闹。 对游客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说话和气、举止端庄文明, 不怠慢、刁难、顶撞游客和导游。 确保游客物品安全。游客离车后, 要及时检查门窗是否关闭妥当, 游客活动结束后, 要及时清理车厢, 发现有遗失的物品要及时送还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