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20年青海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教师职称是教师的综合素质(包括教学能力、教研能力或突出贡献等)、实际水平的凭证及物化体现。下文是我收集的关于20xx年青海教师职称评定细则,欢迎阅读!
青海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职务资格评审条件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业绩,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结合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一、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符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资历、业绩成果等要求,可申请认定或评审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坚持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原则。按照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各类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的意见(试行)》(青人事管字[20xx]541号)要求设置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并根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需求情况择优推荐,保持教师队伍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
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中学高级教师。
四、本评审条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是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民办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事业单位管理的各级教研、教育督导、电化教育、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中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辅助人员。
五、评审条件主要包括职业道德、学历、资历、岗位设置、考核等基本要求,资格审查由各级人事、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评审工作由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 资格资历
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拥护宪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努力钻研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贯彻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掌握并积极运用现代技术教育,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师德和教学水平考核在良好等次以上。每五年累计完成不少于240学时继续教育培训。
七、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必须有一年以上基层(含本辖区薄弱学校)支(任)教经历,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支(任)教证明。在乡以下学校连续任教20xx年以上,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申报。
八、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须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免试按青海省人事厅有关规定执行。乡以下(不含乡)学校教师暂不作要求,需出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证明。
九、专业技术职务认定与晋升
(一)职务认定
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的毕业生,实行见****期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办法。其它非全日制学历,其初级职称由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定。
1、取得硕士学位的,见****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或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见****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或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