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协作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项目部: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通信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对协作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一、协作单位定义及适用范围
协作单位是我公司基础建设、经济发展的重要依靠力量,必须培育、稳定、规范。(范本)协作单位必须为独立法人___(公司),具有与工程项目相匹配的资质,禁止与无管理能力的个体进行项目或工程协作。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承担我公司各类工程项目的承包、分包或合作的协作单位。
二、协作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1、协作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承担安全管理、监督义务;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2、使用外来协作队伍时,必须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劳动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界定双方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安全责任、质量责任、技术责任和社会责任。
3、协作队伍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建立从业人员信息档案。
4、协作单位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___”,___不得擅自挪用,应做到专款专用。
5、安全生产___使用范围:
(1)安全设备、设施的购置、维护、检测费用;
(2)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费;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经费;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
(5)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治费用;
(6)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7)事故救援和处理费用;
2(8)工伤保险费用。
6、协作单位按照其所在地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为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协作单位必须明确项目或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8、协作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
9、协作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