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锅圈岩乡治安小学财产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产、设施保管、保护制度
1、学校的一切财产是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要管好、用好。尽量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2、克服重钱轻物的思想,重视财产管理,树立人人爱护校产的好风尚。
3、学校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管理职能部门为总务处,设立学校财产管理员。
,拥有固定资产的部门,办公室,教室,微机室,图书室,均由其负责人负责管理。
(一)、教室财产管理
(1)、班主任必须高度重视本班校产的管理,做好学生爱护校产的思想工作,落实班级财产管理员。
(2)、各班在开学初必须向总务处办理校产的使用手续,并进行认真检查、核对,班主任与总务处签订保管责任书。
(3)、学生桌、椅要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不能乱刻乱画,若人为损坏或丢失,使用人负责赔偿。
(4)教室内媒体设备要专人负责管理,若人为损坏或丢失,要赔偿。
(5)、教室的日光灯、玻璃等要爱护,要专人管理,若人为损坏或丢失,要赔偿。
(6)、教室门窗要按时关闭,要做到人走灯熄。门窗若人为损坏要赔偿。
(7)、配合学校期中、期末两次校产大检查,各班必须先做好预查。
(二)、各处室、教师办公室的财产管理
各处室的办公桌、椅及其他办公用品要有专人负责。
(1)开学初要向总务处办理校产的使用手续,期末进行财产检查。
(2)各处室要有安全措施,积极创建节能型校园,下班要关好门窗、日光灯等。
(3)实验室的仪器、体育室的运动器具、微机室、由该室专人保管,按其管理制度负责执行,学校总务处在每学期期末对各室的财产进行清查、核对,无故损失要赔偿。
(4)图书室、阅览室的图书、杂志、报纸等由本室的工作人员造册登记,按其管理制度负责执行。
(5)、教职工工作调动时,需办好财产的移交手续。
(三)、房屋、设施设备管理
(1)、总务处房屋、设施设备管理部门,校产管理员为管理责任人。
(2)、总务处每学期一次对学校房屋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如发现有危险房屋,书面向局保障中心基建科报告,并及时督促落实维修措施。
(3)有校产管理员组织,负责每月对全校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填好表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有危险在第一时间内汇报排除。
(四)、贵重物品的保管
(1)、贵重物品(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等)需要有专人保管,保管人由校长与总务主任定。
(2)、保管人与学校签订好保管使用协议
(五)、校园绿化美化净化管理
(1)学校配有绿化管理员,负责花木培植、整枝、除虫、护理,负责盆花培育、保管、摆放;负责绿化带、花坛草坪除草。
(2)校园的花草树木,列入班级包干区包干范围,必须管好、护理好。
(3)不准攀折花木,凡有损害树木花草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赔偿,罚款及必要的校纪处分。
(4)禁止在草坪内看书、嬉戏、玩耍,不准在绿化带进行体育活动。
(5)校园内的路灯、教室门牌、标志牌、体育设施设备以及宣传栏的玻璃等,人人要细心爱护,若有损坏,必须赔偿。
二、物资、财产领用规定
1、开学初各处室填写本学期须购置的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奖励等计划清单,由总务处汇总,根据现存的物资情况,制订采购计划送校长室审批后,由总务处统一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