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防雷检测规范综合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各类防雷建筑物接闪器的布置要求
建筑物防雷类别
接地电阻允许值(Ω)
避雷针滚球半径(m)
避雷网格尺寸(m)
一类
<10
30
≤5×5或6×4
二类
<10
45
≤10×10或12×8
三类
<30
60
≤20×20或24×16
引下线间距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引下线不应小于2根
间距不应大于12m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引下线不应小于2根
间距不应大于18m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引下线不应小于2根
间距不应大于25m
但周长不超过25m且高度不超过40m的建筑物可只设一根引下线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网)应有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1)当建筑物高于30m时,从30m起每个不大于6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
(2)30m及以上外墙栏杆,门窗及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相连。
当树木高于建筑物且不在接闪器保护范围以内时,树木与建筑物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 5m。
(1)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24m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2)现场浇灌的或预置构建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宜绑扎或焊接成闭合回路,并应每隔18-24m采用引下线接第一次。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1)金属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2)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以外的金属物体应装接闪器,并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3)高度超过45m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物,应将45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相连。
(4)钢构架和混凝土的钢筋应互相连接。
(5)应利用钢柱和柱子钢筋作为防雷装置的引下线。
(6)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的金属物顶端和低端与防雷装置相连。
(7)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当其壁厚不小于4mm时,可不装接闪器,但应接地,且接地点不少于2处,两接地点间距不宜大于30m,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在共用接地装置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2)建筑物宜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板,梁,柱和基础的钢筋作为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
(3)砖烟囱,钢筋混凝土烟囱,宜在烟囱上装设避雷针或避雷环保护。多支避雷针应连接在闭合环上。
当非金属烟囱无法采用单支或双支避雷针保护时,应在烟囱口装设环形避雷带,并应对称布置三支高出烟囱口不低于 的避雷针。
钢筋混凝土烟囱的钢筋应在其顶端和低端与引下线和贯通连接的金属爬梯相连。
高度不超过40m 的烟囱,可只设一根引下线,超过40m的应设两根引下线。可以用螺栓连接或焊接的一座金属爬梯作为两根引下线用。
金属烟囱应作为接闪器和引下线。
(4)高度超过60m的建筑物,应将6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
※粮,棉及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宜采用防直击雷措施。
※在独立避雷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