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特殊危险作业安全许可管理规定
特殊危险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1?范围
为了规范大港油田公司特殊危险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加强特殊危险作业项目风险控制,有效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特殊危险作业管理职责、分类与分级、风险识别、安全措施制定、作业许可证申请、书面审查、现场核实、现场审批、延期、实施、关闭、网上办公等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和外部承包商。生产应急情况下发生的作业项目不纳入本办法。
2?术语和简略语
-2008、GB/T24001-2004、GB/T28001-2011、Q/-2007和Q/SY1240-2009标准规定的术语。
:指涉及人员、设备、环境等危险有害因素复杂、风险程度高,容易导致事故发生,需要特别采取对策措施予以控制的高危作业项目。作业特点具有复杂性、流动性、交叉性、非常规性以及使用特殊装备或工艺。
:特指油田公司所属单位和矿区服务事业部所属单位。
:特指二级单位的所属单位(含副处级、科级、小队级等)。三级单位中同时具有副处级、科级及小队级等两种及两种以上行政组织的,以最高级别行政组织为三级单位。
:特殊危险作业项目所在的二级单位。
: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特殊危险作业项目施工作业服务的二级单位及油田公司外部承包商。
:指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作业单位负责安排特殊危险作业项目的机关职能部门。
:指特殊危险作业项目现场所归属的小队级基层单位。
:由项目作业单位派出的、负责具体实施特殊危险作业项目施工的队伍。包括人员和装备等。
: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作业单位以外的,与特殊危险作业项目在人员、设备设施等方面具有相互影响的组织或个人。
:由项目作业单位指派的负责履行作业许可申请的人员。作业许可申请人应由施工队伍现场作业负责人担任。
:由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作业单位授权的,对特殊危险作业项目许可进行书面审查的人员。包括被授权人。
:由项目建设单位授权的,需要现场对特殊危险作业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核实并做出是否同意作业决定的人员。包括被授权人。
:项目施工队伍第一责任人。
:由作业现场负责人指定的、负责对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人身受到威胁时发出警告、叫停及采取应急保护措施的人员。
:由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作业单位双方派出的、负责对项目施工过程HSE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的人员。包括:HSE监督部门的专职监督人员、基层单位兼职安全员及项目施工队伍临时指定的监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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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危险作业项目作业许可证”简称“作业许可证”。
3?职责
。包括作业许可的书面审查、现场审批、关闭、存档与销案等。
。包括作业许可的书面审查、现场审批、关闭、存档与销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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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负责向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提供本方与作业项目有关的人员和设备设施相关信息,并提出自己的建议;负责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及作业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信息。
、审批不宜授权。
、审批确需授权时,优先在同一行政组织(含处、副处、科、基层队)内部成员之间授权;其次,可向下一级行政组织主要负责人授权。其中,三级单位不得再向下一级行政组织授权。
(同项)特殊危险作业项目授权人数不能多于2人(含2人)。
、审批权限的人员(以下简称被授权人)必须具有满足授予权限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
,并在二级单位范围内予以发布,在油田公司特殊危险作业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录入。
、人事调整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被授权人人选。
。授权人对被授权人职责履行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