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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1006108867 2014/7/21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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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制白ā我乜迩┳粥恃梗谀辏学位论文作者签名中:铝毛廖闕。月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南昌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谢意。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南昌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南昌大学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本学位论文。同时授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和中国学术期刊馀贪电子杂志社将本学位论文收录到《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和《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全文发表,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C艿难宦畚脑诮饷芎笫视帽臼谌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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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破产重整制度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而建立起来的,对指导我国企业的破产重整起着重要的作用。由于其较破产清算、破产和解及破产整顿制度来说,更注重对社会整体利益的保护,注重效率价值的实现,因此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以及法律追求社会本位的要求。破产重整制度摒弃了破产整顿制度政府干预色彩浓、缺乏独立性等缺点,较为详细的规定了破产重整的启动、实施与结束,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及现实价值。然而由于我国破产重整制度是建立在国外立法例基础之上的,且实践经验较为缺乏,因此,破产重整制度存在诸多需要完善之处,如缺乏对破产重整制度指导原则的深入探讨、对破产重整制度适用范围规定过于抽象与宽泛、对债权人利益保护不力、对破产重整管理人规定不明确、破产重整的实施缺乏相关制度支持、法院强制批准权存在滥用风险等等。因此,文中结合目前我国破产重整制度所存在的问题,认为我们应当首先明确在我国设计破产重整制度应当遵循的原则,明确限制破产重整制度的适用范围,在破产重整中加大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完善破产重整管理人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以及限制法院强制批准权的行使。关键词:破产重整;重整程序;重整计划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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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制度概念及特征⋯⋯⋯⋯⋯⋯⋯⋯⋯⋯⋯⋯⋯⋯⋯⋯⋯⋯⋯⋯⋯⋯⋯⋯⋯⋯⋯⋯⋯⋯⋯⋯⋯⋯⋯⋯⋯⋯⋯⋯⋯。破产重整制度的功能⋯⋯⋯⋯⋯⋯⋯⋯⋯⋯⋯⋯⋯⋯⋯⋯⋯⋯⋯⋯⋯..第挛夜撇卣贫鹊闹饕D谌菁疤氐恪破产重整的启动⋯⋯⋯⋯⋯⋯⋯⋯⋯⋯⋯⋯⋯⋯⋯⋯⋯⋯⋯⋯⋯⋯⋯⋯.⋯⋯⋯⋯⋯⋯⋯⋯⋯⋯⋯⋯⋯⋯⋯⋯⋯⋯⋯⋯⋯⋯⋯.⋯⋯⋯⋯⋯⋯⋯⋯⋯⋯⋯⋯⋯⋯⋯⋯⋯⋯⋯⋯⋯⋯⋯.⋯⋯⋯⋯⋯⋯⋯⋯⋯⋯⋯⋯⋯⋯⋯⋯对债权人利益保护不周⋯⋯⋯⋯⋯⋯⋯⋯⋯⋯⋯⋯⋯⋯⋯⋯⋯⋯⋯⋯破产重整中的管理人规定不明确⋯⋯⋯⋯⋯⋯⋯⋯⋯⋯⋯⋯⋯⋯⋯⋯破产重整制度与其他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相冲突⋯⋯⋯⋯⋯⋯⋯⋯⋯法院的强制批准权存在滥用风险⋯⋯⋯⋯⋯⋯⋯⋯⋯⋯⋯⋯⋯⋯⋯⋯第峦晟莆夜撇卣贫戎ㄒ椤我国破产重整制度设计应遵循的原则⋯⋯⋯⋯⋯⋯⋯⋯⋯⋯⋯⋯⋯⋯严格限制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适用范围⋯⋯⋯⋯⋯⋯⋯⋯⋯⋯⋯⋯⋯加大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力度⋯⋯⋯⋯⋯⋯⋯⋯⋯⋯⋯⋯⋯⋯⋯⋯⋯完善我国破产重整管理人相关制度⋯⋯⋯⋯⋯⋯⋯⋯⋯⋯⋯⋯⋯⋯⋯完善破产重整配套制度⋯⋯⋯⋯⋯⋯⋯⋯⋯⋯⋯⋯⋯⋯⋯⋯⋯⋯⋯⋯弓浴璴
法院的强制批准权行使应当有制度性限制⋯⋯⋯⋯⋯⋯⋯⋯⋯⋯⋯⋯结语⋯⋯⋯⋯⋯⋯⋯⋯⋯⋯⋯⋯⋯⋯⋯⋯⋯⋯⋯⋯⋯⋯⋯⋯⋯⋯⋯⋯⋯⋯⋯参考文献⋯⋯⋯⋯⋯⋯⋯⋯⋯⋯⋯⋯⋯⋯⋯⋯⋯⋯⋯⋯⋯⋯⋯⋯⋯⋯⋯⋯⋯..致谢⋯⋯⋯⋯⋯⋯⋯⋯⋯⋯⋯⋯⋯⋯⋯⋯⋯⋯⋯⋯⋯⋯⋯⋯⋯⋯⋯⋯⋯⋯⋯目录
引言破产法作为市场经济环境中重要的法律制度,承担着重要的职能。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解决因企业破产而导致的诸多实际问题,破产法律制度也在不断的与时俱进、发展完善。自破产法律制度产生一直发展到今天,其目标大致经过了三次演变:在中世纪以前,破产法主要以保障债权实现为目标,可称之为“债权保护模式”;到近代以后,破产法在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基础上,更多地顾及到了对债务人的保障,即“债务救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