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合同协议书
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人:
代理人:
二零一八年七月
招标代理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代理人)就对该单位的政府采购的招标代理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围
: ;
项目总投资: 元;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采购合同范本;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二.委托人的权利
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审定代理人提交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相关文件文本。并有权要求代理人对其中与采购需要相关的地方进行修改,但修改不得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如委托人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采购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落实本次采购活动的资金,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有关采购需求)。并负责对供应商有关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与采购需求有关询问、质疑的答复。
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 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三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案。
委托人应负责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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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人的权利
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