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名称: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 下简称“隆鑫通用”)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钦联系方式:010-6505 1166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保荐代表人姓名:丁宁联系方式:010-6505 1166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858 号文核准,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8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8,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元,募集资金总额 526,4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87,092, 元,该等股票已于 2012 年 8 月 10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上市。中金公司担任隆鑫通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简称“《保荐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对隆鑫通用进行持续督导,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2 年度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完成或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已根据工作进度制定相应工作计划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已与隆鑫通用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上证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与隆鑫通用保持日常沟通和定期回访,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针对持续督导事项专门进行了尽职调
查,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现场核查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未发生须按有关规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证所定公开发表声明的发行人违法违规事项
报告,经上证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1
工作内容完成或督导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无违法违规情况;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相关当事人无违背承诺的情况
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证所报告,报告内容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
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
施等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无违法违规情况;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证所发布的业务相关当事人无违背承诺的情况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核查了隆鑫通用执行《公司章程》、《董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