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主动公开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文件
容桂街办发〔2014〕33 号
容桂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印发二〇一四年
容桂街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街道各有关单位:
《二○一四年容桂街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业
经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4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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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容桂街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加强我街道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区政府纠风
办《关于印发二〇一四年顺德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顺纠办发〔2014〕1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街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行评领导小组”)。
组长:杨汉芳(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李耀新(街道纪工委、监察审计办公室)
冯宇坚(街道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
梁耀华(街道农业和社会工作局)
蓝志军(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劲柏(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吴瑞玲(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杨伟东(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容桂分局)
江定东(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容桂分局)
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进行,由
街道行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日常工作由街道行评领导小组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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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具体负责,参评单位积极配合。
领导小组负责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筹划部署;组建政风行风
评议团(简称“行评团”),并指导其开展工作;检查被评议单位
行评实施情况,督促落实整改;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的重大问
题作出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行评团、被
评议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负责日常事务及领导小组
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纪工委(监察审计办公室),
电话:28381101、26619305。
被评议单位要成立政风行风自查自评领导小组(简称“自评领
导小组”),并要结合实际,参照本方案建立评议机制,出台实施
方案,认真抓好自查自评工作的落实。各单位请于 6 月 20 日前,
将本单位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报送至街道纪工委(监察审计
办公室)。
(二)组成行评团。
行评团由区政府特约监察员、街道办事处特约监察员、妇女
代表、城镇居民代表、事业单位代表、人大代表、村(居)委会
代表、佛山珠江传媒有限公司顺德区容桂支公司代表等 9 人组成。
具体组成人员:
团长:邓高基(区政府特约监察员、顺德邮政局工会副主席)
副团长:李静(街道办事处特约监察员、居村委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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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月参(街道办事处特约监察员、妇女代表)
成员:梁权辉(街道办事处特约监察员、城镇居民代表)
冯惠钰(街道办事处特约监察员、人大代表)
黄结财(街道办事处特约监察员、人大代表)
冼焯洪(街道办事处特约监察员、人大代表)
谭幸东(街道办事处特约监察员、事业单位代表)
杜裕强(佛山珠江传媒有限公司顺德区容桂支公司
代表)
行评团的主要任务:在行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据评议内
容和要求,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