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银监会新监管指标解读
国际银行业审慎监管规则的最新发展
从单家银行的资产方扩展到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要素
提高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权重,关注银行规模,引入杠杆率指标
引入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对资产负债表双方期限匹配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有高质量流动性资产,降低对短期批发性融资的依赖性
提高资本充足率标准和资本质量要求,提升银行资金来源的稳定性
国际银行业审慎监管规则的最新发展
从单家银行稳健性扩展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调整结构,制定和实施中长期信贷发展战略,降低信贷业务的资本占用
强化管理,完善风险战略和风险偏好的框架设计,提高风险管理的精细化和前瞻性
创新服务,为资产业务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降低经营成本
国际银行业审慎监管规则的最新发展
从金融体系的稳健性过渡到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内在联系
明确将逆周期因子引入资本和流动性监管框架,以维护银行体系信贷供给能力的长期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平稳增长
中国银监会对实施新监管指标的要求
增强实施新监管标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积极推动业务转型,加快转变方式
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打造银行业稳健运行的微观基础
新四大监管工具
新资本定义
杠杆率
贷款拨备比率
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指标
新四大监管工具
系统性重要银行
非系统性重要银行
达标期限
达标水平
达标期限
达标水平
资本充足率
2013年底
%
2016年底
%
杠杆率
2013年底
4%
2016年底
4%
流动性覆盖率
2013年底
100%
2013年底
100%
净稳定资金比率
2016年底
100%
2016年底
100%
贷款拨备比率
2013年底
%
2016年底
%
新四大监管工具实施时间表
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与资本充足率
2004年第2号令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2007年第11号令
颁布《关于修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决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老办法》根据此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相应调整后,重新公布实施。
2011年
中国银监会在老办法基础上,整合了2008-2010年间银监会发布的11个新资本协议实施监管指引,起草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办法》),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整合的文件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6)
十二个新资本协议实施监管指引:
《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申请和审批指引》 《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引》
《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 《专业贷款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 《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银行账户信用风险暴露分类指引》 《资本充足率计算指引》(征求意见)
《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
《市场风险资本计量内部模型法监管指引》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涉及资本充足率管理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共11个
三大支柱同时运用
第一支柱
第二支柱
第三支柱
正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资本充足率计算和监管要求
第三章 资本定义
第四章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第五章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第六章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第七章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九章 信息披露
第十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