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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管理规定公司印章管理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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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管理规定公司印章管理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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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刻制、发放、保管、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布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以公司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二、本制度规定的印章种类
1、公司级印章
A、公章 B、合同章 C、财务专用章 D、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类、非财务类) E、其他能以公司名义证明其权威的印章
2、部门级印章
A、预算专用章 B、项目专用章 C、其他能以各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申请、刻制与废止
1、因工作需要的各类印章的申请,应向行政人力资源部提交“印章刻制申请表”。申请表必须由部门经理同意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在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及印章管理各类权限后,报董事长审批,由行政人力资源部按相应流程进行刻制。
2、公司印章的刻制、改形、终止由行政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刻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公司印章在受到散失、损毁、被盗的情况时,各印章管理者应立即向行政人力资源部递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报告书须经部门领导和主管领导的确认。行政人力资源部根据情况依本制度办理改制。
4、由于机构变更或其他原因废止的印章,由使用部门及时将印章交行政人力资源部处理。除特别需要,由行政人力资源部将废止印章保存三年,然后在征得原使用者的意见后再行处理。
5、申请刻制好的印章应在行政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行政人力资源部应将每个印章登入“印章登记卡”内,建立公司印鉴档案,并保留印模,并将此档案永久保存。印章管理人应与公司签定《印章保管使用承诺书》。
四、印章功能及使用范围
1、公司级印章适用于公司对外公函及对内重要文件的使用。
①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对外重要商务类工作联系函件(协议、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工作汇报等)及对内发布规章制度、人事任免通知、重要会议决议决定、重要经济指标政策等各项重要文件。
②合同章:专项用于对外经济类合同。
③财务专用章:专项用于财务结算等相关业务办理。
④法定代表人印章:
A、财务类:仅限于财务部与银行相关业务的办理。
B、非财务类:主要用于对外招投标及相关法人委托书使用。
2、部门级印章用于与部门业务相关工作所涉工作事项的衔接与联系。
①预算专用章:适用于商务部工程类报价使用。
②项目专用章:适用于工程部在工程项目进行期间对外工作函件及信息传递使用。
③公司所有部门级印章:仅限于工作函件信息、资料的传递衔接,任何部门级印章均无权代表公司对内、对外作出任何决定或承诺,并无任何法律效力。
五、印章管理规定:
1、公司印章由行政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公司需要,确定公司印章的种类、范围、数量;组织印章的刻制、发放、停用、收回、销毁;管理公司印章档案;管理公司公章;负责公司公章使用;制定公司和印章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监督、检查印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公司公章由行政人力资源部指定专人管理,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管理,各部门级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管理,各印章管理人为印章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各直接分管领导为所管印章承担管理责任。
3、驻外机构印章必须按公司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公章按公司公章管理制度执行),严格审批,并建立印章使用台帐。公司财务部门及驻外机构应定期检查印章使用情况,驻外机构直接分管领导对印章使用全权承担管理责任。
4、公司不允许开具盖有公司印章的空白介绍信、证明、空白稿纸,如确因工作需要需开具的,必须经董事长书面批准,行政人力资源部做好登记,方能开具,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未使用的空白信函应交回行政人力资源部。凡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和管理人负责,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5、公司级印章不能随意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外带时,由用章人提出申请,填报外借申请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行政人力资源部派专人妥善携带印章与用章人一起外出盖章,用完后安全带回。
6、用章人在办理用章审批手续时,若审批人不在现场,不能立即签字的,应由用章人电话请示,印章管理人员向审批人进行核实后在登记表上注明审批情况后方可用印,并及时进行补签字。
7、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用章的,公司对所盖印章的文件一律视为无效,不认可其产生的法律效力,由此引起一切后果及责任全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①用章人未按规定申请用章,并未完善用章书面审批手续即使用者。
②用章人在用章使用登记簿上登记的内容与实际盖章文件内容不一致即使用者。
③用章人未经上级审批,也未登记,在印章管理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采取其他手段私自用章者。
④印章管理人员不按规定审核,在没有完善书面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