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鲁名推办发〔2013〕7号
关于做好2013年
山东名牌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名推办、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名牌战略,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推进质量强省建设,扎实开展“品牌建设年”活动,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的要求,根据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确定的2013年山东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山东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及《山东名牌产品评价通则》(DB37/T2377-2013)、《山东名牌产品评价评分指南》(DB37/T2378-2013)(标准另行发布),现将2013年山东名牌产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山东名牌产品的范围及条件
申报产品必须是列入2013年山东名牌产品评价目录的产品(见《关于印发2013年山东名牌产品评价目录的通知》(鲁名推办发[2013]6号),且符合《山东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及《山东名牌产品评价通则》(DB37/T2377-2013)的要求。
二、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愿向市名推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各市名推办于2013年7月30日前,将本市推荐产品的汇总名单以及申报材料各一份,加盖市名推办公章后寄省质量评价协会,过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填报要求
《申报山东名牌产品企业承诺书》(附件1),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将承诺书附在申报材料正文的第一页。
。申请表可以从山东金质网()或品牌评价实验室网站()上下载填写。
《山东名牌产品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附《申请表》要求的证明材料,各种证明材料截至日期为7月30日。申报数据必须真实、可查,企业纳税相关数据、资产总额、利润、申报产品销售额、质量投入等数据(见附件4),要依据企业所在地统计局出具的销售额证明或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不能提供审计报告的,提供企业财务报表)。其他组织提供的证明、排名不作为评价依据。申报材料中有需要保密的数据或内容的,申报企业要醒目地说明。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一致的山东名牌产品证书复印件。
,除填报其他材料外,还需要填报《2013年品牌价值、质量信用评价数据信息填报表》(见附件5),并将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标准化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地址:济南市历山路146-6号,邮编:250014,联系人:孙莹,联系电话:0531-82679361,E-mail:sunying@)。省名推办将在食用植物油行业组织品牌价值、质量信用评价试点。其他产品申报企业不需要报附件5。
、沙发类产品进行试点,由省名推办统一组织,其他行业暂不统一测评。
(三)各市初审要求
,做好本市名牌产品申报的组织工作。各市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心,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知有关企业及时参加今年的复评,并切实做好企业申报的指导工作。
,对本市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各市名推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产品是否列入了2013年山东名牌产品评价目录、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注册商标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审查在生产许可证、产品强制认证管理范围内的申报产品是否获得相应证书;审查申报企业连续三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申报数据及证明材料是否真实,申请材料的填报和制作是否符合要求等。
,形成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内容应包括:企业申报材料数据及内容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归纳企业主要情况,突出特点;满足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明确提出推荐意见,推荐意见要加盖市名推办公章。
(四)网上申报
各市名推办要组织初审合格的企业于7月20日至7月30日期间登陆品牌评价实验室网站()进行网上申报。企业网上填报的数据必须与公示、书面申报材料数据一致。没有进行网上申报以及企业网上填报的数据与公示、书面申报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评价资格。
三、严肃申报工作纪律
,凡是没有市名推办推荐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网上公示。为加强社会监督,省名推委办公室要对初审合格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统一于8月2日—8月9日在省质监局金质网和品牌评价实验室网站()的显要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同行业的监督。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产品2010年以来连续三年的销售量、销售额以及企业上缴税额、企业资产、利润等数据。申报产品生产企业要认真如实填写《
2013年申报山东名牌产品企业数据公示表》(见附件3)并加盖企业公章,由各市名推办汇总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30日前分别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