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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证券公司技术准备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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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证券公司技术准备指南.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证券公司技术准备指南
(2009-8-8,供参考)

特别提示:为便于证券公司等市场参与者和相应 IT 提供商更好地理解创业板市场的各
项业务,并尽快做好证券公司系统的技术准备工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我所”
或“本所”)编写了该指南,供有关单位参考。创业板股票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
结算等业务,除发布的创业板相关规则和相关通知外,参照主板 A 股的业务规则。
与本技术指南相适应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版本号为 及以上。

一、创业板市场基本要素
1、股票代码
创业板股票代码使用【300000, 309999】区间,一般按发行顺序依次编码。
2、交易单元
具有 A 股交易权限的深市所有交易单元均可参与创业板交易(含申购)。
3、证券账户
只允许 A 股证券账户中的适当投资者参与创业板的各项业务。
A 股证券账户中的适当投资者指:A 股机构投资者,可实时开户并在开户当天参与
创业板的各项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在书面签
署《风险揭示书》两个交易日后证券公司可为其开通创业板的交易权限;尚未具备两年
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应当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并在书面签署
《风险揭示书》五个交易日后证券公司可为其开通创业板的交易权限。
4、股份监控
证券公司技术系统应根据中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前一交易日收市后
提供的结算数据,对投资者卖出委托(含限价委托、市价委托、大宗交易)进行股份监
控,不允许股份卖空(经有权职能部门批准的融资融券等业务另有规定的除外)。T 日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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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的股票,T 日不得卖出,T+1 日可以卖出。
5、资金监控
证券公司技术系统应对投资者买入委托(含限价委托、市价委托、大宗交易)、新
股申购、增发申购等申报进行资金监控,不允许资金买空(经有权职能部门批准的融资
融券等业务另有规定的除外)。
6、税费标准
创业板的交易佣金、经手费率等,参照在我所上市交易的主板 A 股标准执行。

二、创业板股票发行
创业板股票的发行代码为 30xxxx。
创业板股票网下发行,同中小板股票网下发行,使用我所和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
创业板股票网上发行,同中小板股票网上发行,采用资金申购定价发行模式,使用
现有的交易、结算数据接口(《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 及以上版本)。

三、创业板股票交易
创业板股票的交易代码为 30xxxx。其交易以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符合规定的,也可
进行大宗交易。除特别规定外,参照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关于主板 A 股的
相关规定。
1、证券基本信息
通过证券信息库 发布给证券公司等市场参与
者,供其技术系统使用或向投资者发布用。创业板股票上市交易时,挂牌的证券代码为
30xxxx;上市首日,证券信息库 中的交易状态(字段名为 XXJYZT)为“Y”,
新证券信息库 中的证券状态(字段名为 XXZQZT)为“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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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竞价交易
通过委托库 申报限价委托、市价委托及其撤单申请;通过回报库
返回成交结果。限价委托、市价委托及其撤单申请的具体定义参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
(1)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创业板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股或其整数倍。卖出
创业板股票时,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股或其整数倍,余额不足 100 股的部分,应当一次
性申报卖出。
(2)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实施盘中股价异常波动临时停牌制度。
3、大宗交易
参照主板 A 股,由证券公司交易员在我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的交易终端上完成协议
交易的委托申报,委托申报时间为 9:15—15:30;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在 15:00—15:
30 进行成交确认,交易员可在交易终端上查询确认结果,也可通过回报库
查询确认结果。

四、创业板增发
创业板增发时,将加挂专用证券代码 37xxxx,后四位与股票交易代码 30xxxx 的后
四位相同。
相关数据接口同主板 A 股增发业务。其中,证券信息库 中 37xxxx 证券
的交易状态(字段名为 XXJYZT)为“F”;新证券信息库 中 37xxxx 证券的证
券状态(字段名为 XXZQZT)为“F”,30xxxx 证券的证券简称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