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2年三代会通知文件(正式)
院团字[2012] 10号
第十二次团员、学生
第九次社团团员
工作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张公岭校区团工委及社团团工委:
经研究并报学院党委同意,我院第十二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第九次社团团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三代会”)拟定于2012年6月8日召开,现将筹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产生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党、思想政治素质好;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奉献;
4、团员代表的政治面貌应为党员或团员,学生代表则不限。
(二)代表产生办法
团员代表由各班团支部选举产生,占本团支部团员总数的2%,学生代表由各班班委会选举产生,占本班学生总数的2%,社团团员代表原则上按照社团团员总数的2%由各社团选举产生,但必须报告本系团总支(团工委)审查批准(以上代表不重复选举),各单位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1、各团支部、班委会、社团在推选代表的过程中,要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召开团支部、班委会、社团进行选举,充分发扬民主,选拔出符合要求的代表。
2、各系(团工委)代表团设团长3名(团员代表团团长1名,学生代表团团长1名、社团代表团团长1名),由各系团总支(团工委)指定。各班在5月30日统一将代表名单交至各系团总支(团工委)办公室(代表名单登记表见附件2)。
3、5月30日,各系团总支(团工委)将审查合格的初选代表名单统一交至院团委办公室(2教107)。
4、5月31日,院团委对各系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查后,在全院予以公示。
5、所有初选代表须系团总支审查同意、三代会筹备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能被列为正式代表。
二、候选人的产生
(一)新一届三会委员职数
1、院团委设副书记3名、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素质拓展工作部部长、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部长、网络信息部部长、学术部部长(兼科协会长)、调研部部长、社会创业实践部部长各1名,共计12人。
2、院学生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3名,办公室主任、学习部部长、女生部部长、体育部部长、文娱部部长、卫生部部长、宣传部部
选人报名工作。
2、5月29日,通过以上各种途径,各系团总支(团工委)产生委员候选人初步名单(各系限报10-12人含上届三会委员),并将初步名单上报院团委。
3、5月30日,院团委将对各系团总支(团工委)所报委员候选人初步人进行笔试考核。
4、6月1日,院团委将对各系团总支(团工委)所报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举行面试并进行考察。
5、6月2日,经大会主席团会议审定并报学院党委同意后形成正式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予以公示。
(六)有关要求
1、各班级、团支部、社团部应高度重视委员候选人的选拔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保证有能力、有热情、素质高。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推荐和自荐等途径加入到三会委员候选人竞选中来。
2、报名参加委员候选人竞选的学生如实填写《候选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候选人报名登记表》应如实、认真填写,团总支(团工委)书记审核,该项内容将直接上网进行宣传。
三、大会宣传
各班级、团支部、社团部要采取各种形式对本次三会进行大力宣传和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