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电气安全措施
2108综采工作面供电设计
一、 施工作业要求
1、 必须严格按照本设计报告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2、 供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三全、二齐、三坚持”。
3、 从事电气操作及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 非专职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专职电气人员操作高压 主回路时,必须持有良好的绝缘用具。
5、 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三大规程”进行作业。
6、 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要符合要求,防爆率达100%o
7、 井下严禁带电搬迁和检修电气设备。
8、 瓦斯监测系统与工作面供电系统同期安装。
二、 停送电措施
1、 停送电现场由负责人统一指挥,并汇报调度记录。
2、 电气设备在检修搬迁时,必须严格遵守停电、验电、放电、装拆 接地线、设置遮栏和悬挂标示牌等规定程序;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 送电制度,中间不得换人,严禁约时停送电。
3、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 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后,必须可靠的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 禁止送电”字标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标牌送电。
4、电气设备检修前及送电前,必须先检查周围及供电范围内的1
瓦斯情况,%以下时,方可进行。
5、 高防上隔离板,操作手把上钩,馈电上锁,悬挂停电防送警示牌。
6、 停高压时,要有书面申请(工作票),由变电所运转员操作;操作时 必须穿电工绝缘靴,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台上;并且一人操作,一人监 护;特殊情况下,值班电气可以进行操作,但必须回报调度,并在操作前 要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三、对设备、开关安装、电缆敷设、接线要求
1、 电器设备、开关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防爆合格证”、各种保护装置齐全并检查其性能,检查合格后,方可入
井安装。
2、 开关安装的倾斜度不应超过15° ,开关上方应有防淋水和支护装 置。
3、 开关应设有标志牌、开关架及保护接地;引入装置防爆结合面要 符合要求;标志牌上表明其用途、安装地点、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 功率、保护整定值。
4、 电缆应用吊钩悬挂,悬挂点不得超过3m,有适当的驰度,并能在 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
5、 电缆不应悬挂在风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 物件,应与风水管路分两侧悬挂,条件有限与风水管在同一侧敷设或在管 子上方时,,电缆敷设时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 挂巷道两侧,盘圈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采2
掘机组电缆不受此限。
6、 高、,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 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以上的地方。
7、 敷设电缆的巷道支护完好,穿墙电缆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 封堵
管口。
8、 电缆应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9、 电缆的接线要符合接线工艺和压线工艺要求,卡爪、弹簧垫齐全、 紧固,接线整齐,无毛刺;卡爪不压绝缘胶皮,芯线裸露距卡爪不大于10mm; 开关线嘴进线正确,不混用。爬电距离、电气间隙符合要求。不同型电缆 对接处应用符合该电缆电压等级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联接,严禁鸡 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10、 井下采用阻燃电缆,严禁铝芯电缆与铜芯电缆对接;低压供电线 路严禁使用铝芯电缆。
四、对电气设备、小型电气设备防爆完好的要求
1、 井下电气设备、小型电气设备防爆率必须达到100%o
2、 电气设备、小型电气设备电缆引入装置齐全,可靠。引入装置须 有防松与防止拔脱的装置。
3、 电气及小型电气设备的防爆接合面应符合防爆面技术要求,并涂 防锈油;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不能有锈蚀。
4、 有螺丝、弹簧垫圈、密封圈和挡板。
5、 用螺栓紧固的防爆面,紧固程度要压平弹簧垫圈;并螺丝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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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出1〜3扣。
6、 127V及以下手持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及工作中必须接触部分应有 良好绝缘。
7、 引入装置中密封胶圈硬度为邵氏硬度45° -55° ,胶圈外径与腔 室内径间隙不大于2mm。胶圈内径与电缆外径间隙不大于1mm。胶圈宽 ,但不得小于10mm。 倍的电缆外径,但不得小于4mm。
五、3300V供电专项安全措施
由于采区电气设备用电电压提高,所以该工作面生产前,必须对有 关使用、维护、管理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电工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 设备防爆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工作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每天必须对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