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ICS P 16 DB 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45/T 973 — 2014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第1 部分: 南宁市民用建筑 2014 -1- 30 发布 2014 -2- 28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本部分为 DB45/T 973-2014 的第 1 部分。本部分按照 GB/T —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提出并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南宁市公安消防支队、广西华蓝设计( 集团) 有限公司、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黄远杰、常万森、张旻晖、邓剑华、刘浏、农旭政、滕江镇、庞波、谭方彤、黎承、熊国晓、杨葆、覃萍。本部分为首次发布。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第1 部分:南宁市民用建筑 1 范围 DB45/T 973-2014 的本部分规定了南宁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的术语和定义、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建筑构造和安全疏散设施、消防给水、防烟与排烟、消防配电、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等的要求作出了规定。本部分适用于南宁市新建、扩建、改建( 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的民用建筑。民用建筑消防设计,除执行本部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352-200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68-2005 住宅建筑规范 GB 50222-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66-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 17945-201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A 533-2005 挡烟垂壁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婴幼儿儿童活动场所向婴幼儿和儿童提供教育、培训、咨询及游戏等服务的场所, 如婴儿游泳馆、儿童早教中心、儿童教育培训学校、儿童兴趣培训班、亲子园等场所。 公寓供非家庭人员居住, 配置厨房、卫生间等设施的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公寓应符合公共建筑消防设计的规定。 大型商业、展览场所用于进行商业经营和展览活动且建筑面积大于等于 5 000 m 2 的建筑楼层,或总建筑面积大于等于 20 000 m 2 场所。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建筑(以下称“合用建筑”) 混合设置有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两种或多种用途的建筑。 消防登高面用于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 以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界面。 建筑消防救援破拆标识用图形符号构成的标识。标志在发生火灾时为保证及时控制和扑救火灾,救援被困在建筑内人员, 可通过人工或机械破拆的特定的建筑构件上。 自动自然排烟系统具备自动控制功能的自然排烟系统, 由消防自动排烟窗、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装置以及补风系统组成。 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一般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