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扬州市仪征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仪工商注〔2012〕6号
关于推行登记注册窗口
优质服务制度及服务承诺的通知
各分局:
为深入开展“党徽耀红盾”系列活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创建“红盾服务创业示范岗”,进一步增强创先争优意识、提升服务理念、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以优质、高效、规范的服务,展示文明窗口形象、赢得良好社会信誉,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登记注册窗口推行《优质服务制度》。请各分局加强该项制度的学****与落实,真正将优质服务工作,融入登记注册工作的每个环节,切实提高依法登记、文明服务的水平,为工商事业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履职尽责。
附件:1、《仪征工商局登记注册窗口优质服务制度》
2、《仪征工商局登记注册窗口优质服务十项承诺》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关于登记注册窗口优质服务通知
扬州市仪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4月20日制发
校对:丁琳校核:刘琳华
附件一、
仪征工商局登记注册窗口
优质服务制度
(一)登记注册窗口标准
1、环境标准
(1)窗口环境整洁,办公桌面不放置工作手机、茶杯以外的非办公用品。
(2)服务配套设备、物品及资料摆放整齐。
(3)地面干净,没有杂物,资料室整洁,没有凌乱现象。
2、形象标准
(4)按照《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着装管理规定》和《局机关人员着装补充规定》着装。
(5)坐姿端正,精神饱满,微笑服务,与服务对象谦和对话。
3、语言标准
(6)坚持讲普通话。
(7)服务语言规范文明。
4、答询标准
(8)首问负责。全面实行“一口清、一次明”,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登记材料。
(9)凡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承诺期限内一次办理完毕;手续不全的,第一位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必须一次讲清需补办的事项;不能办理的耐心准确解释清楚。
(10)网上问询互动及时。
5、办件标准
(11)依法办理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12)严格按照登记管辖权限和登记程序办理登记。
(13)统一登记程序,统一收件标准,统一审查要求,统一公示内容,登记中无生人熟人不一致、本地外地不一致等显失公正现象。
(14)公开登记法律依据,公开提交材料规范,公开登记办事流程,公开登记收费标准,公开党员身份,公开业务监督电话。公示内容准确完整,及时更新。
(15)在承诺期限内快捷办理、限时办结、没有超期件。
(16)严格落实登记质量评查制、登记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
(17)按照要求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18)登记过程中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及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登记过程中,对申请人无刁难、打击报复的行为。
(19)秉公执法,廉洁自律,无违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行为。
(20)没有参与或变相参与企业登记代理、验资中介等活动;没有利用职权为家属、子女及亲友从事中介代理等活动提供便利行为;没有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纪律散漫、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6、测评标准:
(21)服务评价做到“四无”,即“无有责任投诉、无打差、无曝光、无扣分”。
7、档案标准
(22)法定资料齐全,内容规范,档案整理装订齐全、符合法定要求,专人管理。
8、协作标准
(23)窗口内部配合默契,及时沟通协调;窗口之间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