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张工商〔2012〕83 号
关于成立行政调解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分局、协会:
为贯彻实施苏州市委《法治苏州建设纲要》、《苏州市行政
调解办法》及《张家港市行政调解办法(试行)》,促进社会和
谐,根据依法行政考核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成立苏州
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调解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调解领导小组组长:谷晓
晖,副组长:刘辉明、施广建、孙跃忠、徐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为张家港局法规科、登记
注册科、外资科、监管科、市场合同科、经检大队、消保科(食
品科)、消保委及各分局主要负责人,按《苏州市行政调解办法》
的规定和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行政调解的具体业务工作。
行政调解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行政调解的牵头协调工
作,法规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成立行政调解领导小组通知
抄送: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法规处
苏州市张家港工商局办公室 2012年 11 月 29 日印发
共印:5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