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房屋租赁委托合同
(推荐文本)
富阳市建设局
监制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富阳分局
房地产租赁委托合同(推荐文本)说明
一、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经纪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供 富阳市范围内房地产委托人(出租人或承租人)和受托人(房地产 经纪机构)双方签约使用的推荐文本。
二、 本合同所称房屋,是指具有房屋所有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 效证明的房屋。
三、 签订本合同前,委托人有权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取得 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和经办人的经纪人资格证书等 证件材料。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对合同条款履行告知与解释说明义务。
四、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杭州市房屋经纪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的规定,房屋租赁经纪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房屋经纪机 构提供房屋经纪服务并收取房屋经纪服务费的,不得就同一委托事 项再收取咨询费、履保费、担保费等其他费用。如遇价格主管部门 调整房屋经纪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五、 对合同文本中“□”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 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对于“□”中选择内容 以划““”方式选定,“□”中不选择内容应划“X”以示删除;对 于空格部位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 打“X”,以示删除;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 或补充约定,对不选择的内容,用横线将其划去。合同生效后,未 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房屋租赁委托合同(推荐文本)
委 托人: (系房屋出租人口、承租人口)
身份证号:
住 所:
联系电话:
受 托人: (系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号:
住 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 管理法沢《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经纪人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市相关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在自愿、 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屋租赁委托代理服务事 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委托事项
委托人为出租□承租□《出租房屋信息》(见本合同附件一)□、
《租房需求信息》(见本合同附件二)□所特指的房屋,委托受托人 提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服务。
受托人指派或委托人选定注册在受托人名下的下列房地产经纪 人为本协议委托事项的承办人,执行委托事项: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第三条 出租房屋信息或承租房屋信息
签订本协议时,受托人应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向委托 人全面、详细询问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房屋租赁所提供□意 愿□的房屋情况,要求委托人如实提供相应的资料;委托人应对其 提供□意愿□的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情况和资料,到标的房屋现场及有 关部门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或根据委托人的租赁意愿,与委 托人共同如实填写《出租房屋信息》口《租房需求信息》口。《出租 房屋信息》口《租房需求信息》□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服务内容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提供下列第 项服务(可多选):
(一) 提供与标的房屋租赁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市场行情 咨询。
(二) 寻找意愿承租□、出租□人。
(三) 在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期限内代管标的房屋。
(四) 协助委托人与承租□、出租□人达成房屋租赁合同。
(五) 为委托人代办税费缴纳事务。
(六) 代理交接房屋、附属设施及家具设备等。
(七) 代办各种收费设施的交接手续。
(八) 其他(请注明)
受托人为完成委托代办事项而向委托人收取证件、文件、资料 时,应向委托人开具规范的收件清单,并妥善保管;完成委托代办 事项后,应及时将上述证件、文件、资料退还委托人。
第五条 委托期限与方式
(一)委托期限按照下列第—种方式确定(只可选一项):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期限届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人与承租口、出租□人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之日止。
其他(请注明) -
(二)委托人承诺□不承诺□在委托期限内本协议约定的委托 事项为独家委托。
第六条委托出租价格
委托人要求标的房屋的月□季□年□租金不低于□不高于口 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委托人得
到□支付□的租金应与承租人□出租人□支付□得到□的租金 相同。
第七条服务费用支付
(一)佣金
在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委托人与承租口、出租□人达成 房屋租赁合同的,委托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