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财务管理工作是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支岀行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我局实际, 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认真执行《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 的方针;正确处理科技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不足
的矛盾及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财务收支实行局长负责制, 各项支出坚持“三支笔”签字把关。
二、 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合理编制预决算,如实反应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管理财务,努力节约支出; 建立完善财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 产流失;对各项支出和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保障科技事业的健康发 展。
三、 预决算的编报
(一) 预算编报:局机关每年底编报收支预算,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局 长办公会讨论,局长办公会通过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市财政局。
(二) 会计决算:会计决算由局机关和各事业单位分别组织,经分管领导 审核后提交局长办公会通过。
四、 支岀的管理 局机关凡因公务所发生的一切支岀活动,要至少提前一天编报用款计划,
填写《支岀审批单》,科级以下干部因公岀市必须填写《岀差审批单》,召 开有上级机关、相关单位和县区科技局及有关企业人员参加的会议要填写
《会议审批单》,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在公务活动中,凡未预先申 请用款计划,或未经局领导批准而自行开支的,一律不予报销。专项经费 (包括科技三项经费、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经费、知识产权补助经费)的拨付, 由经费所在科室(单位)提出拨款计划,按照审批程序办理。
(一)差旅费
1、 市内:职工因公出差按误餐次数报销伙食补助费,(不包括XX区驻地), 每天早餐补助2元/人、中晚餐各补助5元/人。凭单据报销公共车费,一 律不报销出租车费。在岗正常上班人员家住西城或近郊的,可报销月票, 个人负担12元/月;其余人员一律不报销月票和车票。
2、 外地岀差:(1)伙食补助。按岀差天数报销,省内岀差每天补助15元/ 人,省外岀差每天25元/人;司机伙食补助实行包干,每月200元/人,
如岀省按实际岀差天数与同行人员一起报销,但必须按照实际天数(每人6 元/天)扣除本省内伙食补助。(2)乘车。乘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凌晨7
时之间,在车上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硬卧票;
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含科级)
岀差,一般不得乘座飞机,因特殊情况需乘
坐飞机应事先经局领导批准,
处以上干部(含处级)乘坐飞机按普通舱位报
销;乘坐轮船时处级干部按二等舱位、其余人员按三等以下舱位报销;其 它交通工具按实报销,一律不报销岀租车票。(3)住宿费。除会议统一安 排的外,处级干部一般地区每天不超过200元/人,特殊地区(深圳、珠海、 厦门、汕海和海南)每天不超过300元/人;其余人员一般地区每天不超过
160元/人,特殊地区每天不超过200元/人,超标准部分费用自负30%。
3、 报销时间:到外地出差的工作人员和司机,返回后五日内报销出差费, 同时将借款一次还清,否则,不再办理借款手续;司机人员的出差补助费 和市内过路过桥费由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每月第一周周五下午(遇节假日 顺延)集中报销一次。其他各项支出的签字报销安排在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