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杏花岭区城中村改造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从源头 上预防和减少在城中村改造和实施过程中引发的社会矛盾,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管理 试行办法沢《太原市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城中村改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以人为本、 统筹兼顾、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稳定 风险,先期评估、先期发现、先期化解。
第三条 凡属城中村改造的项目工程,单项工程项目房 屋征收或土地征用涉及50户以上的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
第四条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评估内容
(一) 合法性评估。城中村改造建设方案是否进行了申 报,改造方案是否符合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中村片区改 造规划,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是否按法定程序进行清产 核资和资产评估。
(二) 全理性评估。城中村改造方案、集体经济改制方 案、集体资产处置分配方案、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严格按 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村“两委会”是否全票通 过,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是否则90%以上的村民通过。
(三) 可行性评估。城中村改造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是否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同被拆迁的村 民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四) 可控性评估。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制定、出台、实 施是否存在引发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是否会诱发 关联性的不稳定问题。
第五条 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评估程序
城中村改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区城改办牵头,相关街 道(乡)和城中村配合。
(一) 成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组;
(二) 通过问卷调查、公开听证、民意测验、村民座谈 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三) 制定城中村改造方案、集体经济改制方案、集体 资产处置分配方案、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等实施方案;
(四) 发布公告,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征求不低于80% 利益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量,量化利益关系群体的认可、接 收程度,形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价体系,分析确定风险 等级;
(五) 按照风险等级的确定,对城中村改造方案进行认 真审查,出具评估报告,同时上报区维稳办备案;
(六) 城中村改造项目做出实施决定后,评估责任部门 要根据分析评估报告,制定和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 会稳定的具体措施。
第六条城中村改造项目风险评估等级
根据《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作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 划分参考指标》,综合收集掌握各方面的情况,判断可能影 响稳定的风险因素和风险类别,做出有无风险或风险大小的 识别。
城中村改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等级划分参考指标分 为红色、橙色、绿色三个风险等级:红色,即有引发大规模 群体性事件的风险;橙色,即有引发一般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绿色,即没有风险或只有引发个体矛盾冲突的风险。
第七条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实施
对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坚决 不予实施改造;对可能引发一般群体性事件的城中村改造项 目暂缓组织实施,待不稳定因素消除后,再实施改造;对没 有风险或只有引发个体矛盾冲突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要科学 制定好社会稳定控制化解方案,积极做好社会不稳定因素的 防范化解工作。
第八条 由于下列原因,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 造成严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