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购买假冒伪劣农资如何依法维权
购买假冒伪劣农资如何依法维权
俗话说。“人误一时,误一年”。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收成。一旦使用假冒伪劣农资,会给农民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如减产、收入减少,甚至减产、减产。那么,农民应该如何购买农资呢?农业纠纷后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如何购买农资。一是从正规渠道购买,包括农资部下属的经销网点、供销合作社系统下的经营点、农机推广部下属的农业“三站”。第二,买便宜的农资不方便。现在,一些非法商人通过从一个村庄走到另一个村庄和沿街叫卖的方式出售农业材料。他们一般没有合法的业务手续,流动性强,所以出售的农资质量往往难以保证。第三,他们不应该相信广告。第四,他们应该学会识别。正规厂家生产的化肥、农药,其外包装规格和包装上一般标注生产许可证、实施标准、厂家等相关标志。但假冒伪劣农资的包装材料一般比较粗糙,包装袋上的相关标志也比较模糊,质量较差,容易破碎和泄漏。
二、收集和保留证据的需要。农资使用者应保存和收集以下证据:采购发票。发票是证明农资买卖双方存在因果关系和权益受损的有效证据。购买农资时,必须向卖方索要发票,写明具体品种和数量,有特殊要求的要在发票上注明。农资包装袋。最好把不用的农资样品留在包装袋里。在大量购买的情况下,最好保留样品用于开袋。证人证言。(4)鉴定结论和检验记录。在现场能够鉴定的有效期限内,及时邀请质监、农业科技等专业部门进行鉴定,出具鉴定结论和现场检验记录。证据保全申请和证据保全公证。证据保全是指当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对证据采取保全措施。证据保全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提取的证据进行核实、提取的活动,以维护其真实性和证明力。农资使用者
发现有毁损迹象的,应当在证据灭失前向人民法院或者公证部门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或者公证部门将通过摄影、录像、采样等方式保存证据。其他证据。除上述主要证据外,农资使用者还应注意收集一些相关的辅助证据,可以有效补充主要证据。如农药、化肥说明书、警示标志、种子经营者承诺书、广告资料等。
三、解决农业纠纷的五种方式。(1)谈判和结算。指发生争议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自行联系协商,互相交换意见,通过友好协商自行解决争议。在购买化肥等农用物资时,发现有质量问题,买方可以直接找经营者或生产者解决。在与经营者协商时,不必受到他们事先设定的“售出的商品不予退货”等店铺通知的限制。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减轻或免除其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购买假冒伪劣农资后,农民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投诉时应当出示以下证据: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农资采购发票和农资包装材料、有关假冒伪劣农资的证明文件、因采购假冒伪劣农资遭受损失的程度及相关证明。行政上诉。指发生农业购销纠纷,双方协商不成,农业用户直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
门或农业经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