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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计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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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计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数计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
(2014年9月1日实施)
为了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6月10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精神,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我院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使之制度化、规化,根据《岭南师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补充细则:
发展流程图
细则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学院在校本科生年满18周岁的共青团员(团籍转入我校),自愿向所在学生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主要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的主要表现,每一季度向党组织上交至少一份书面思想汇报。申请书、思想汇报以团支部为单位由学院团委整理,学生党建工作中心组织各学生党支部进行检查、记录。
(二)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建党对象(详见湛师团《师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建党对象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各团支部根据具体要求和程序推荐优秀团员,递交学院团委组织,学院团委组织部确定人选、调查、核实、公示;召开推优大会(每次正常推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支部总人数的10%),组织候选人汇报、答辩,并指导推优对象填写《推优登记表》,经院团委审核,校团委审批,院党组织接收《推优登记表》,进行考察,方能确定为建党对象。
推优对象条件(择要):(1)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半年以上;(2)思想方面: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成熟、入党动机纯正、积极向党组织靠拢;(3)学****方面:学****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参与推优的大二、大三同学综合测评应名列本年级(专业)前50%,大四同学综合测评应名列本年级(专业)前60%;所有参与推优人员的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且推优前一学期无补考、重修现象;一年级团员第二学期才能推优,。(4)工作方面:推优对象每学年至少参加过一次院级或以上的社团或文体活动,担任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社会实践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认真,效果良好。(5)生活方面:遵纪守法,组织观念、集体观念强,作风正派,生活文明,在集体生活中起先锋模作用;密切联系群众,与同学相处融洽,团结帮助他人,群众基础好、威信较高。(6)特殊推优:如学****成绩未符合综合测评及单科成绩要求,且推优前一学期无补考、重修现象,但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或影响力较大,如挑战杯等学术科技比赛、文体艺术及其他比赛中获省级以上相关奖项。每学年最多可推荐2名同学参加特长生推优工作。
(三)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1、各团支部推举各方面表现突出,学业前一学期无重修、补考科目的推优对象为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
2、由学院学生党建工作中心对候选人进行汇总、分组、递交体科院分党校,并指导组织安排入学考试;
3、考试成绩合格者,参加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顺利通过培训,学院获得结业证书;
4、获得结业证书的入党积极分子,经过所属学生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指派1-2名党员作为培养人对其跟踪教育和培养,党支部负责每季度对其考察结果书面总结一次。
(四)确定为党的发展对象
1、各党支部拟定经过一年考察期,并在本学年无补考、挂科、***等现象,大一、大二、大三当年综测
≤40%,大四当年综测<60%的入党积极分子,组织参加学院党建中心组织的党的基本知识理论考试;
2、对考试成绩及格者,由学生党支部针对